梁大壮大观舞歌二首 其二 大观舞歌
沈约〔南北朝〕
皇矣帝烈,大哉兴圣。奄有四方,受天明命。居上不怠,临下惟敬。
举无愆则,动无失正。物从其本,人遂其性。昭播九功,肃齐八柄。
宽以惠下,德以为政。三趾晨仪,重轮夕映。栈壑忘阻,梯山匪夐。
如曰有恒,与天无竟。载陈金石,式流舞咏。咸英韶夏,于兹比盛。
沈约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《宋书》《齐纪》《高祖纪》《迩言》《谥例》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范式言而有信
《后汉书》〔南北朝〕
范式字巨卿,少游太学,为诸生,与汝南张劭为友,劭字元伯。二人并告归乡里。式谓元伯曰:“后二年当还,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”乃共克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母曰:“二年之别,千里结言,尔何相信之审邪?”对曰:“巨卿信士,必不乖违。”母曰:“若然,当为尔酝酒。”至其日,巨卿果到,升堂拜饮,尽欢而别。
谢安怜翁
刘义庆〔南北朝〕
谢奕作剡令,有一老翁犯法,谢以醇酒罚之,乃至过醉而犹未已。太傅时年七八岁,著青布绔,在兄膝边坐,谏曰:“阿兄,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!”奕于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去。
鹦鹉灭火
刘义庆〔南北朝〕
有鹦鹉飞集他山,山中禽兽辄相贵重,鹦鹉自念:虽乐不可久也,便去。后数日,山中大火。鹦鹉遥见,便入水濡羽,飞而洒之。天神言:“汝虽有志,意何足云也。”对曰:“虽知不能,然吾尝侨居是山,禽兽善行,皆为兄弟,不忍见耳。”天神嘉感,即为灭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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