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》八十回以后为续补文字,非曹雪芹所作。《赏海棠花妖诗》出自第九十四回,共有三首。这首《赏海棠花妖诗·海棠何事忽摧隤》就是其中之一,为贾宝玉所作。小说中,怡红院里的海棠本来枯萎了几棵,忽然冬日开花,贾赦、贾政说是花妖作怪,贾母说是喜兆,命人备酒赏花。贾宝玉等人“彼此都要讨老太太的喜欢”,就做了诗。
八十回之前,曹雪芹让海棠在晴雯死时枯萎了,这象征着大观园女儿的命运。这里,续书者让海棠花也像气候的“阴极阳回”那样能够死而复生,这也是一种象征,它与原本该“一败涂地”的贾府后来衰而复兴一样,都反映了续书者的创作思想与坚持“按迹循踪”的曹雪芹是不同的。续书者在小说中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