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西巴纵麑
《淮南子》〔先秦〕
孟孙猎而得麑,使秦西巴持归烹之。麑母随之而啼,秦西巴弗忍,纵而与之。孟孙归,求麑安在。秦西巴对曰:“其母随而啼,臣诚弗忍,窃纵而予之。”孟孙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况于人乎?”(版本一)
鲁贵人孟孙,猎得麑,使秦西巴持归。其母随而鸣,秦西巴见其哀,纵而与之。麑随母而去。孟孙怒曰:“吾猎得麑,尔纵之,何也?”秦西巴曰:“但不忍耳。”孟孙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召以太子傅。左右曰:“夫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太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秦西巴以一麑而不忍,又安能亏吾子乎?”(版本二)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,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。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。秦西巴不忍心,(将幼鹿)放还给母鹿。孟孙氏回来后,寻找鹿在哪里。秦西巴回答说:“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,我实在不忍心,私自放还给母鹿。”孟孙氏很生气,把秦西巴赶走了。过了一年,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。左右大臣和侍卫说:“秦西巴对您有罪,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,为什么?”孟孙氏说:“(他)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,又何况对人呢?
从前鲁国有一名贵人孟孙,猎到一只幼鹿,派秦西巴把它带回去。幼鹿的母亲跟着秦西巴并啼叫,秦西巴听它叫得哀伤,将幼鹿放还给母鹿。小鹿跟随着母鹿离去了。孟孙生
简析
此文从孟孙猎得幼鹿、命秦西巴烹写起,到秦西巴因怜悯幼鹿而放之,再到孟孙发怒逐之,最后又召回秦西巴作为儿子的老师,情节紧凑,转折有致,引人入胜。文章篇幅虽短,但寓意深远,此文阐明:在评价一个人时,不能只看表面的行为或一时的过错,而要看其内心的品质与长远的价值;同时,也提醒在面对选择时,应像孟孙一样,有眼光、有智慧,能够识别并重用真正有才华、有品德的人。
召旻
诗经·大雅·荡之什〔先秦〕
旻天疾威,天笃降丧。瘨我饥馑,民卒流亡。我居圉卒荒。
天降罪罟,蟊贼内讧。昏椓靡共,溃溃回遹,实靖夷我邦。
皋皋訿訿,曾不知其玷。兢兢业业,孔填不宁,我位孔贬。
如彼岁旱,草不溃茂,如彼栖苴。我相此邦,无不溃止。
维昔之富不如时,维今之疚不如兹。彼疏斯粺,胡不自替?职兄斯引。
池之竭矣,不云自频。泉之竭矣,不云自中。溥斯害矣,职兄斯弘,不烖我躬。
昔先王受命,有如召公,日辟国百里,今也日蹙国百里。於乎哀哉!维今之人,不尚有旧!
老子四章
老子〔先秦〕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(第十一章)
企者不立,跨者不行,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,自矜者不长。其在道也,曰余食赘行,物或恶之。故有道者不处。(第二十四章)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。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寿。(第三十三章)
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,其脆易泮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是以圣人无为,故无败;无执,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是以圣人欲不欲,不贵难得之货,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。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。(第六十四章)
自相矛盾
韩非〔先秦〕
楚人有鬻盾与矛者,誉之曰:“吾盾之坚,物莫能陷也。”又誉其矛曰:“吾矛之利,于物无不陷也。”或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盾,何如?”其人弗能应也。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