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·大禹谟·节选
佚名〔先秦〕
禹乃会群后,誓于师曰:“济济有恭,咸听朕命。蠢兹有苗,昏迷不恭,侮慢自贤,反道败德,君子在咎,小人在位,民弃不保,天降之咎,肆予以尔恭士,奉辞伐罪。尔尚一乃心力,其克有勋。”
三旬,苗民逆命。益赞于禹曰:“惟德动天,无远弗届。满招损,谦受益,时乃天道。帝初于历山,往于田,日号泣于旻天,于父母,负罪引慝。祗载见瞽叟,夔夔斋栗,瞽亦允若。至諴感神,矧兹有苗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大禹召集了各路诸侯首领,在军队前宣誓说:“众多将士们,都听从我的命令。这可恶的有苗族,他们昏庸无道,傲慢不敬,自以为很了不起,违背了道义,败坏了德行。贤能的人被排挤在野,无能的小人却占据高位,百姓们被抛弃而无法自保,上天因此要降下灾祸。因此,我率领你们这群勇士,秉持正义去讨伐有罪之人。你们一定要齐心协力,这样定能立下大功。”
过了三十天,苗民仍然违抗命令。伯益向大禹进言说:“只有德行能够感动上天,无论多远的地方都能达到。骄傲自满会招来损害,谦虚谨慎会得到益处,这是自然的规律。当初帝尧在历山耕田时,每天对着上天和父母号哭,背负着罪名,承认自己的过错。他恭
简析
此文简要叙述了大禹誓师伐苗的故事,禹强调“天降之咎”的天罚论,益则主张“至諴感神”的德行论,二者看似矛盾却共同构成古代天命观的一体两面——既威慑叛乱又规训君主,表现出先秦政治的精髓:武力须披道德外衣,强权终需德性制约,折射出华夏文明“外儒内法”的治理密码。
完善
佚名
亦称无名氏,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
干旄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孑孑干旄,在浚之郊。素丝纰之,良马四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?
孑孑干旟,在浚之都。素丝组之,良马五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
孑孑干旌,在浚之城。素丝祝之,良马六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告之?
橘逾淮为枳
刘向〔先秦〕
晏子将使楚。楚王闻之,谓左右曰:“晏婴,齐之习辞者也。今方来,吾欲辱之,何以也?”
左右对曰:“为其来也,臣请缚一人,过王而行,王曰:‘何为者也?’对曰:‘齐人也。’王曰:‘何坐?’曰:‘坐盗。’”
晏子至,楚王赐晏子酒。酒酣,吏二缚一人诣王,王曰:“缚者曷为者也?”对曰:“齐人也,坐盗。”
王视晏子曰:“齐人固善盗乎?”
晏子避席对曰:“婴闻之,橘生淮南则为橘,生于淮北则为枳,叶徒相似,其实味不同。所以然者何?水土异也。今民生长于齐不盗,入楚则盗,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?”
王笑曰:“圣人非所与熙也,寡人反取病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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