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有强健翅膀的鸟儿总想着翱翔天际,敏捷的骏马则羡慕能远游四方。
清澈平静的水源没有汹涌的波澜,又怎能承载得起吞舟大鱼在其中游动?
美玉虽然珍贵出众,但在昏暗不明的地方也难以被人赏识。
潜藏在水中的嫩芽埋怨春天的阳光不足,花儿也在秋天里哀伤凋零。
悲伤之情涌上心头,令人痛心疾首,泪水不由自主地沿着帽带流淌而下。
注释
逸翮:疾飞的鸟。
迅足:骏马。
珪璋:玉制的礼器。比喻杰出的人材。
潜颖:萌生的芽穗。
陵苕:指花。
丹心:赤诚的心。
这首诗一共十句,前八句均以比喻手法写的。因此,欣赏此诗的关键所在,是理解其喻体和本体的涵义。喻意能清楚明白,诗意也就一目了然了。
“逸翮思拂霄,迅足羡远游。”开头两句起兴,言有才能的人都希望施展其才。“逸翮”,指善飞者;“迅足”,指善行者。善飞者展翅万里,一心想背负青天,直上霄汉;善行者疾步如飞,向往避开浊世,远游天涯海角。但仅凭一身本领,满腔热情能否实现愿望呢?诗人的笔触自然地转到了这个问题上:“清源无增澜,安得运吞舟?”“增”通“层”,“增澜”,即重叠的大波。“吞舟”指能吞舟的大鱼。《韩诗外传》:“吞舟之鱼,不居潜泽。度量之士,不居污世。”这两句是说:清澈见底的水
(276—324)东晋河东闻喜人,字景纯。博学,好古文奇字,精天文、历算、卜筮,擅长诗赋。西晋末过江,为宣城太守殷祐参军,为王导所重。晋元帝拜著作佐郎,与王隐共撰《晋史》,迁尚书郎。后为王敦记室参军。以卜筮不吉谏阻敦谋反,为敦所杀。后追赠弘农太守。为《尔雅》、《方言》、《山海经》、《穆天子传》作注,传于世。有辑本《郭弘农集》。
郭嘉字奉孝,颍川阳翟人也。初,北见袁绍,谓绍谋臣辛评、郭图曰:“夫智者审于量主,故百举百全而功名可立也。袁公徒欲效周公之下士,而未知用人之机。多端寡要,好谋无决,欲与共济天下大难,定霸王之业,难矣!”於是遂去之。先是时,颍川戏志才,筹画士也,太祖甚器之。早卒。太祖与荀彧书曰:“自志才亡后,莫可与计事者。汝、颍固多奇士,谁可以继之?”彧荐嘉。召见,论天下事。太祖曰:“使孤成大业者,必此人也。”嘉出,亦喜曰:“真吾主也。”表为司空军祭酒。
征吕布,三战破之,布退固守。时士卒疲倦,太祖欲引军还,嘉说太祖急攻之,遂禽布。语在荀攸传。
孙策转斗千里,尽有江东,闻太祖与袁绍相持於官渡,将渡江北袭许。众闻皆惧,嘉料之曰:“策新并江东,所诛皆英豪雄杰,能得人死力者也。然策轻而无备,虽有百万之众,无异於独行中原也。若刺客伏起,一人之敌耳。以吾观之,必死於匹夫之手。”策临江未济,果为许贡客所杀。
从破袁绍,绍死,又从讨谭、尚于黎阳,连战数克。诸将欲乘胜遂攻之,嘉曰:“袁绍爱此二子,莫適立也。有郭图、逢纪为之谋臣,必交斗其间,还相离也。急之则相持,缓之而后争心生。不如南向荆州若征刘表者,以待其变;变成而后击之,可一举定也。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乃南征。军至西平,谭、尚果争冀州。谭为尚军所败,走保平原,遣辛毗乞降。太祖还救之,遂从定邺。又从攻谭於南皮,冀州平。封嘉洧阳亭侯。
太祖将征袁尚及三郡乌丸,诸下多惧刘表使刘备袭许以讨太祖,嘉曰:“公虽威震天下,胡恃其远,必不设备。因其无备,卒然击之,可破灭也。且袁绍有恩于民夷,而尚兄弟生存。今四州之民,徒以威附,德施未加,舍而南征,尚因乌丸之资,招其死主之臣,胡人一动,民夷俱应,以生蹋顿之心,成觊觎之计,恐青、冀非己之有也。表,坐谈客耳,自知才不足以御备,重任之则恐不能制,轻任之则备不为用,虽虚国远征,公无忧矣。”太祖遂行。至易,嘉言曰:“兵贵神速。今千里袭人,辎重多,难以趣利,且彼闻之,必为备;不如留辎重,轻兵兼道以出,掩其不意。”太祖乃密出卢龙塞,直指单于庭。虏卒闻太祖至,惶怖合战。大破之,斩蹋顿及名王已下。尚及兄熙走辽东。
嘉深通有算略,达於事情。太祖曰:“唯奉孝为能知孤意。”年三十八,自柳城还,疾笃,太祖问疾者交错。及薨,临其丧,哀甚,谓荀攸等曰:“诸君年皆孤辈也,唯奉孝最少。天下事竟,欲以后事属之,而中年夭折,命也夫!”乃表曰:“军祭酒郭嘉,自从征伐,十有一年。每有大议,临敌制变。臣策未决,嘉辄成之。平定天下,谋功为高。不幸短命,事业未终。追思嘉勋,实不可忘。可增邑八百户,并前千户。”谥曰贞侯。子奕嗣。
后太祖征荆州还,於巴丘遇疾疫,烧船,叹曰:“郭奉孝在,不使孤至此。”初,陈群非嘉不治行检,数廷诉嘉,嘉意自若。太祖愈益重之,然以群能持正,亦悦焉。奕为太子文学,早薨。子深嗣。深薨,子猎嗣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比,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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