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公元1541~公元1617年)字绍传,号忠铭,广东琼州府(现海南省)定安县人,享年76岁。卒后被朝廷赠太子少保,赐祭葬。王弘诲是明代名臣、教育家。历任庶吉士、翰林院检讨、编修、会试同考官、国子监祭酒、南京吏部右侍郎、南京礼部尚书等。在文学上卓成一家,著有《尚友堂稿》《吴越游记》《天池草》《来鹤轩集》《南溟奇甸录》《南礼奏牍》《文字谈苑》等名篇。他一生为官贤能清正、同情民众、关心教育事业,流芳千古。王弘诲自幼聪明好学,博览群书,20岁时乡试中举人第一名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565年)登进士。
作吴令,备诸苦趣,不知遂昌仙令,趣复云何?俗语云:“鹄般白,鸦般黑。”由此推之,当不免矣。
人生几日耳!长林丰草,何所不适,而自苦若是。每看陶潜,非不欲官者,非不丑贫者。但欲官之心,不胜其好适之心;丑贫之心,不胜其厌劳之心,故竟“归去来兮”,宁乞食而不悔耳。
弟观古往今来,唯有讨便宜人,是第一种人,故漆园首以《逍遥》名篇。鹏唯大,故垂天之翼,人不得而笼致之。若其可笼,必鹅鸭鸡犬之类,与夫负重致远之牛马耳,何也?为人用也。然则大人终无用哉?五石之瓠,浮游于江海;参天之树,逍遥乎广莫之野;大人之用,亦若此而已矣。且《易》不以龙配大人乎?龙何物也?飞则九天,潜则九地,而人岂得而用之?由此观之,大人之不为人用久矣。对大人言,则小人也。弟小人也,人之奔走驱逐我,固分,又何厌焉?下笔及此,近况可知。知己教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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