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朝崧(1875-1915),字俊堂,号痴仙,台湾彰化县雾峰乡人。林朝崧出身于武功之家,其父亲林利卿、族伯林文察、族兄林朝栋均是清朝同治、光绪年间颇有战功的将领。林朝崧作为栎社的发起人和首任理事,在台湾地方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,被誉为“全台诗界泰斗”。
东风无一事,妆出万重花。闲来阅遍花影,惟有月钩斜。我有江南铁笛,要倚一枝香雪,吹彻玉城霞。清影渺难即,飞絮满天涯。
飘然去,吾与汝,泛云槎。东皇一笑相语:芳意在谁家?难道春花开落,又是春风来去,便了却韶华?花外春来路,芳草不曾遮。
疏帘卷春晓,胡蝶忽飞来。游丝飞絮无绪,乱点碧云钗。肠断江南春思,黏着天涯残梦,剩有首重回。银蒜且深押,疏影任徘徊。
罗帷卷,明月入,似人开。一尊属月起舞,流影入谁怀?迎得一钩月到,送得三更月去,莺燕不相猜。但莫凭栏久,重露湿苍苔。
今日非昨日,明日复何如?朅来真悔何事,不读十年书。为问东风吹老,几度枫江兰径,千里转平芜?寂寞斜阳外,渺渺正愁予!
千古意,君知否?只斯须。名山料理身后,也算古人愚。一夜庭前绿遍,三月雨中红透,天地入吾庐。容易众芳歇,莫听子规呼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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