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
译文
其一
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,天色已经晚了。在这时,突然出现了一匹狼。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,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,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。屠夫感到很害怕,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,狼稍稍退缩了几步,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,狼又跟了上来。屠夫没办法了,于是他在心里想,狼想要的是肉,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,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。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,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,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。狼才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。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。第二天拂晓,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,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
一、通假字
“止”通“只”,意思是只。(止有剩骨;止露尻尾;止增笑耳)。
二、一词多义
1.之:
复投之(代词,代骨头)
又数刀毙之/亦毙之(代词,代狼)
而两狼之并驱如故/禽兽之变诈几何哉(主谓之间,不译) 之(结构助词“的”)
2.以:
投以骨(把)
以刀劈狼首(用)
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/盖以诱敌(来,用来)
3.止:
止有剩骨(“止”通“只”)
后狼止而前狼又至(停止)
4.乃:
屠乃奔倚其下(于是,就)
乃悟前
《狼三则》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,各自成篇,然而又紧密相关,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,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。
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,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,在《聊斋志异》另一篇故事《梦狼》中,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,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;它们大吃大嚼,造成“白骨如山”的惨象。作者“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”(《梦狼》),认为他们“可诛”“可恨”(《王大》)。《狼三则
本文可分三段:第一段(屠夫遇狼)写两狼追赶屠户,屠户时而迁就退让,继而被迫抵抗自卫。
这一段又分为三层,从“一屠晚归”至“缀行甚远”,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、地点和情况。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,在“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”,却又行人断绝,孤立无援的情况下,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。草草几笔,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,紧张的气氛,实在扣人心弦,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。
(屠夫惧狼)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,屠夫首先是“惧”。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,“投以骨”。屠夫最初认为,只要满足狼的贪欲,就可脱险。至“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”,也似乎如他所料,使两狼“缀行甚远”
《狼三则》是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中的篇目。此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,各自成篇,然而又紧密相关,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,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。
此文章描绘了贪婪、凶狠、狡诈的狼的形象。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,不能妥协退让,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、善于斗争,这样才会取得胜利。整个故事也是富有深意的,可以说是对《梦狼》的补充,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
蒲松龄(1640-1715)字留仙,一字剑臣,别号柳泉居士,世称聊斋先生,自称异史氏,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。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。19岁应童子试,接连考取县、府、道三个第一,名震一时。补博士弟子员。以后屡试不第,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。为生活所迫,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,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,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,舌耕笔耘,近40年,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。1715年正月病逝,享年76岁。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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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矣,造物之才也!同一自高而下之水,而浙西三瀑三异,卒无复笔。
壬寅岁 ,余游天台石梁,四面崒者厜嶬,重者甗隒,皆环粱遮迣。梁长二丈,宽三尺许,若鳌脊跨山腰,其下嵌空。水来自华顶 ,平叠四层,至此会合,如万马结队,穿梁狂奔。凡水被石挠必怒,怒必叫号。以崩落千尺之势,为群磥砢所挡㧙,自然拗怒郁勃,喧声雷震,人相对不闻言语。余坐石梁,恍若身骑瀑布上。走山脚仰观,则飞沫溅顶,目光炫乱,坐立俱不能牢,疑此身将与水俱去矣。瀑上寺曰上方广,下寺曰下方广。以爱瀑故,遂两宿焉。
后十日,至雁宕之大龙湫。未到三里外,一匹练从天下,恰无声响。及前谛视,则二十丈以上是瀑,二十丈以下非瀑也,尽化为烟,为雾,为轻绡,为玉尘,为珠屑,为琉璃丝,为杨白花。既坠矣,又似上升;既疏矣,又似密织。风来摇之,飘散无着;日光照之,五色昳丽。或远立而濡其首,或逼视而衣无沾。其故由于落处太高,崖腹中洼,绝无凭藉,不得不随风作幻;又少所抵触,不能助威扬声,较石梁绝不相似。大抵石梁武,龙湫文;石梁喧,龙湫静;石梁急,龙湫缓;石梁冲荡无前,龙湫如往而复:此其所以异也。初观石梁时,以为瀑状不过尔尔,龙湫可以不到。及至此,而后知耳目所未及者,不可以臆测也。
后半月,过青田之石门洞,疑造物虽巧,不能再作狡狯矣。乃其瀑在石洞中,如巨蚌张口,可吞数百人。受瀑处池宽亩余,深百丈,疑蚊龙欲起,激荡之声,如考钟鼓于瓮内。此又石梁、龙湫所无也。
昔人有言曰:“读《易》者如无《诗》,读《诗》者如无《书》,读《诗》《易》《书》者如无《礼记》《春秋》。”余观于浙西之三瀑也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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