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末世之人大多轻浮浅薄,骄奢的时代偏爱虚浮繁华。
志向早已放纵散漫,钱财也尽情铺张挥霍。
穿着的服饰极尽纤细华丽,饮食全是美味佳肴。
仆人吃剩的饭菜都很丰盛,婢女妾室踩着绫罗绸缎。
彩饰的车子撑起羽毛车盖,骑的骏马佩着玉制马饰。
头上斜插刻有玳瑁的簪子,手中的长鞭镶嵌着象牙。
脚上穿着金箔装饰的鞋子,手里握着名为‘莫邪’的成对宝剑。
宾客随从光彩夺目地往来不绝,侍从仆役多么纷繁众多。
早晨与金日磾、张安世这样的权贵相约,傍晚投宿许伯、史高这样的外戚豪族之家。
豪宅正门面对繁华长街,朱红
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之一。封建贵族穷奢极欲,以一种病态的狂热度过醉生梦死的岁月,当时“奢侈之费,甚于天灾”(《晋书·傅玄传》)。张华的这首《轻薄篇》,以铺叙的笔法酣畅淋漓地描写了骄代王公、末世贵族的淫逸生活。虽然,作品仍不免有“劝百讽一”之嫌,作者也流露出津津咀嚼之意,但对于后人认识那一时代的生活仍是有一定价值的。
诗的开头四句总提时代特征,这是一个病入膏肓的“末世”,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“骄代”,这是一个患有结核病的社会,越是荒淫越是色红如花,越是负罪越是志意沉溺。这四句诗还点明了以下要展开描写的两个特征:一是“浮华”,二是“放逸”。
从“被服
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之一。封建贵族穷奢极欲,以一种病态的狂热度过醉生梦死的岁月,当时“奢侈之费,甚于天灾”(《晋书·傅玄传》)。《宋书·五行志》云:“晋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,倮身之饮,对弄婢妾。逆之者伤好,非之者负讥。”这就是此诗的真实背景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