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之镡城留别冶城诸彦 其二
林鸿〔明代〕
十载吟秋卧翠微,三年宦薄日边归。玉华花鸟应相送,依旧闽南一布衣。
林鸿
明福建福清人,字子羽。洪武初以人才荐,授将乐县学训导,官至礼部员外郎。性落拓不善仕,年未四十自免归。工诗,为闽中十才子之首。有《鸣盛集》。
记王忠肃公翱三事
崔铣〔明代〕
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
公冶长背诺
嘉靖〔明代〕
世传公冶长能解百禽之语。一日,有鸱来报长,曰:“冶长,冶长!南有死獐!子食其肉,我食其肠!”公冶长应而往,果得獐,然其无意饲鸱以肠也。鸱是以怨之。
居无何,鸱又来报如前。长复往,望见数人围一物而哗。长以为死獐,恐人夺之,遥呼曰:“我击死也!我击死也!”至,乃一死人。众人逮长见邑令。令审问,长再三辩,令曰:“尔自言‘我击死也’,何为诈?”冶长无以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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