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父有与人邻者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邻父有与人邻者,有枯梧树,其邻之父言梧树之不善也,邻人遽伐之。邻父因请而以为薪。其人不说曰:“邻者若此其险也,岂可为之邻哉?” 此有所宥也。夫请以为薪与弗请,此不可以疑枯梧树之善与不善也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有一个人与别人为邻,他的家中有一棵干枯的梧桐树。与他为邻的一位老者指出这棵梧桐不好,他立刻就把它砍伐了。老者随后又想要那棵梧桐树,想拿去当柴烧。他不高兴地说:“这个邻居用心如此险恶,怎么能和他做邻居呢?”这表明他有成见。要那棵梧桐把它作柴烧,或是不要,这些都不能作为怀疑梧桐树好还是不好的依据。
注释
父(fǔ):对老年男子的尊称。
遽(jù):急,急速。
薪:柴火。
有所宥:有成见。
简析
这则寓言故事简要讲述了人们在判断事物时易受主观偏见影响。邻父因个人需求而先贬低梧桐树,导致邻人砍伐。邻人却因此认为邻父阴险,不愿为邻,却未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基于对方的言行而非事物本身。此文提醒我们,在评判事物时,应排除个人偏见,客观看待事物的本质。
干旄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孑孑干旄,在浚之郊。素丝纰之,良马四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?
孑孑干旟,在浚之都。素丝组之,良马五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
孑孑干旌,在浚之城。素丝祝之,良马六之。彼姝者子,何以告之?
郗雍视盗
《列子·说符》〔先秦〕
晋国苦盗。有郗雍者,能视盗之貌。察于眉睫之间,而得其情。晋侯使视盗,千百无一遗焉。晋侯大喜,告赵文子曰:“吾得一人,而一国盗为尽矣,奚用多为?”文子曰:“吾君恃伺察得盗,盗不尽矣!且郗雍必不得其死。”俄而群盗果残之。晋侯闻大骇,立召文子而告之,曰:“果如子言,郗雍死矣。取盗何方?”文子曰:“君欲无盗,莫若举贤而仕之,上明下化,民有耻心,则何盗之为?”
论语六则
孔子及其弟子〔先秦〕
子曰: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?人不知而不愠,不亦君子乎?”《学而》
子曰:“温故而知新,可以为师矣。”(《为政》)
子曰:“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”(《为政》)
子曰:“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。” (《雍也》)
子曰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;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 《述而》
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”(《为政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