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刺谗诗 其十一
区大相〔明代〕
有鸟在梁,亦曰在原。煌煌哲兄,急难斯存。彼美汪生,汝亦昌言。
谁谓友朋,不如弟昆。
区大相
广东高明人,字用儒,号海目。区益子。善为文,下笔千言立就。万历十七年进士。初选庶吉士,累迁赞善、中允。掌制诰。居翰院十五年,与赵志皋、张位、沈一贯等有旧。赵等先后当国,大相皆引避不轻谒。后调南太仆寺丞,以疾归,卒。工诗词,皆严于格律,为明代岭南大家。有《太史集》、《图南集》、《濠上集》。
松窗梦语·宦游记(节选)
张瀚〔明代〕
余始释褐,观政都台。时台长仪封王公廷相,道艺纯备,为时名臣。每对其乡诸进士曰:“初入仕路,宜审交游,若张某,可与为友。”稍稍闻于余。值移疾请假,公遣御史来视,且曰:“此非诸进士埒。”余感公识别于俦伍中,不可无谢,假满,谒公私第。公延入,坐语之曰:“昨雨后出街衢,一舆人蹑新履,自灰厂历长安街,皆择地而蹈,兢兢恐污其履,转入京城,渐多泥泞,偶一沾濡,列不复顾惜。居身之道,亦犹是耳。傥一失足,将无所不至矣。”余退而佩服公言,终身不敢忘。
府治被火焚
《智囊》〔明代〕
况守时,府治被火焚,文卷悉烬,遗火者,一吏也。火熄,况守出坐砾场上,呼吏痛杖一百,喝使归舍,亟自草奏,一力归罪己躬,更不以累吏也。初吏自知当死,况守叹曰:“此固太守事也,小吏何足当哉!”奏上,罪止罚俸。公之周旋小吏如此,所以威行而无怨。使以今人处此,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,况肯代人受过乎?公之品,于是不可及矣!
寄赠吴门故人
汪琬〔明代〕
遥羡风流顾恺之,爱翻新曲复残棋。
家临绿水长洲苑,人在青山短簿祠。
芳草渐逢归燕后,落花已过浴蚕时。
一春不得陪游赏,苦恨蹉跎满鬓丝。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
PDF设置
扫码下载APP
诗词陪伴每一刻
支持安卓、IOS、鸿蒙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