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402)明浙江崇德人,字原道。程德刚子。洪武中举明经、秀才,授秦府引礼舍人,历长史,受累谪云南为吏。洪武三十一年征入翰林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,迁右佥都御史。建文三年坐事贬官,仍留纂修。《实录》成,出为江西副使。未行,燕兵入京,自杀。
《五代史·冯道传》论曰:礼义廉耻,国之四维,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善乎,管生之能言也!礼义,治人之大法;廉耻,立人之大节;盖不廉则无所不取,不耻则无所不为。人而如此,则祸败乱亡,亦无所不至;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,无所不为,则天下其有不乱,国家其有不亡者乎?然而四者之中,耻尤为要。故夫子之论士,曰:“行己有耻。”孟子曰:“人不可以无耻。无耻之耻,无耻矣。”又曰:“耻之于人大矣,为机变之巧者,无所用耻焉。”所以然者,人之不廉,而至于悖礼犯义,其原皆生于无耻也。故士大夫之无耻,是谓国耻。
吾观三代以下,世衰道微,弃礼义,捐廉耻,非一朝一夕之故。然而松柏后凋于岁寒,鸡鸣不已于风雨,彼昏之日,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。顷读《颜氏家训》,有云:“齐朝一士夫,尝谓吾曰:‘我有一儿,年已十七,颇晓书疏,教其鲜卑语,及弹琵琶,稍欲通解,以此伏事公卿,无不宠爱。’吾时俯而不答。异哉此人之教子也! 若由此业,自致卿相,亦不愿汝曹为之!”嗟乎!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,犹为此言,尚有《小宛》诗人之意,彼阉然媚于世者,能无愧哉!
金粟园后,有莲池二十余亩,临水有园,楮树丛生焉。予欲置一亭纳凉,或劝予:“此不材木也,宜伐之,而种松柏。”予曰:“松柏成阴最迟,予安能待。”或曰:“种桃李。”予曰:“桃李成荫,亦须四五年,道人之迹如游云。安可枳之一处?予期目前可作庇阴者耳。楮虽不材,不同商丘之木,嗅之狂醒三日不已者,盖亦界于材与不材之间者也。以为材,则不中梁栋枅栌之用;以为不材,则皮可为纸,子可为药,可以染绘,可以颒面,其用亦甚夥。昔子瞻作《宥老楮诗》,盖亦有取于此。”
今年夏,酷暑,前堂如炙,至此地则水风泠泠袭人,而楮叶皆如掌大,其阴甚浓,遮樾一台。植竹为亭,盖以箬,即曦色不至,并可避雨。日西,骄阳隐蔽层林,啼鸟沸叶中,沉沉有若深山。数日以来,此树遂如饮食衣服,不可暂废,深有当于予心。自念设有他树,犹当改植此,而况已森森如是,岂惟宥之哉?且将九锡之矣,遂取之以名吾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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