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中央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心仪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意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岸旁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倾慕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中的主张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注释
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
泛:浮行。这里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样子。
中河:河中。
髧(dàn):头发下垂状。
两髦(máo):男子未行冠礼前,头发齐眉,分向两边状。
维:乃,是。
仪:配偶。
旧说多将这首诗与《邶风·柏舟》混为一谈,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。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守节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作此诗(《毛诗序》);或认为是共伯被弑,共姜不嫁自誓,作此诗(《三家诗》)。
《柏舟》是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。此诗写女子婚姻不得自由,向母亲倾诉她坚贞的爱情;也说姑娘爱恋一个男子,却遭到了母亲的反对。全诗二章,每章七句。诗以流动漂浮的柏舟起兴,隐含着命运的飘忽不定;又以女子自诉的手法直抒胸臆,感情充沛,凄婉动人,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。
这首诗的主人公或许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,她心仪的对象是位年未及冠的少年郎。然而,这段情投意合的姻缘却未能获得母亲的首肯,满腔怨愤的少女立下誓言,要与母亲抗争到底,捍卫自己的爱情选择。
诗篇以柏木轻舟在河中飘荡起兴,暗喻女主人公在婚姻受阻后的彷徨心境:恰似那无根浮萍,漂泊无依。她早已心属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,那垂落额前的双髻透着青春朝气,灵动神采更令她倾心不已。这份情愫至死不渝,可母亲却横加阻挠,百般不愿应允这门亲事。母女间择偶观的激烈碰撞,让这段感情陷入重重危机。面对两难抉择,诗中少女展现出惊人的决绝:“之死矢靡它!”这般玉石俱焚的誓言,倒让母亲陷入进退维谷之境。但要让
经
十有一年春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
夏五月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
秋七月,葬郑庄公。
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突归于郑。郑忽出奔卫。
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,盟于析。
公会宋公于夫钟。
冬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
传
十一年春,齐、卫、郑、宋盟于恶曹。
楚屈瑕将盟贰、轸。郧人军于蒲骚,将与随、绞、州、蓼伐楚师。莫敖患之。鬥廉曰:“郧人军其郊,必不诫,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。我以锐师宵加于郧,郧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斗志。若败郧师,四邑必离。”莫敖曰:“盍请济师于王?”对曰:“师克在和,不在众。商,周之不敌,君之所闻也。成军以出,又何济焉?”莫敖曰:“卜之。”对曰:“卜以决疑,不疑何卜?”遂败郧师于蒲骚,卒盟而还。郑昭公之败北戎也,齐人将妻之,昭公辞。祭仲曰:“必取之。君多内宠,子无大援,将不立。三公子,皆君也。”弗从。
夏,郑庄公卒。
初,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,庄公使为卿。为公娶邓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于郑庄公,曰雍姞,生厉公。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,故诱祭仲而执之,曰:“不立突,将死。”亦执厉公而求赂焉。祭仲与宋人盟,以厉公归而立之。
秋九月丁亥,昭公奔卫。己亥,厉公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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