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舟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泛彼柏舟,在彼中河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仪。之死矢靡它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泛彼柏舟,在彼河侧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特。之死矢靡慝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中央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心仪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意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岸旁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倾慕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中的主张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注释
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
泛:浮行。这里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样子。
中河:河中。
髧(dàn):头发下垂状。
两髦(máo):男子未行冠礼前,头发齐眉,分向两边状。
维:乃,是。
仪:配偶。
鉴赏
这首诗的主人公或许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,她心仪的对象是位年未及冠的少年郎。然而,这段情投意合的姻缘却未能获得母亲的首肯,满腔怨愤的少女立下誓言,要与母亲抗争到底,捍卫自己的爱情选择。
诗篇以柏木轻舟在河中飘荡起兴,暗喻女主人公在婚姻受阻后的彷徨心境:恰似那无根浮萍,漂泊无依。她早已心属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,那垂落额前的双髻透着青春朝气,灵动神采更令她倾心不已。这份情愫至死不渝,可母亲却横加阻挠,百般不愿应允这门亲事。母女间择偶观的激烈碰撞,让这段感情陷入重重危机。面对两难抉择,诗中少女展现出惊人的决绝:“之死矢靡它!”这般玉石俱焚的誓言,倒让母亲陷入进退维谷之境。但要让
创作背景
旧说多将这首诗与《邶风·柏舟》混为一谈,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。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守节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作此诗(《毛诗序》);或认为是共伯被弑,共姜不嫁自誓,作此诗(《三家诗》)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87-89
2、
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89-90
简析
《柏舟》是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。此诗写女子婚姻不得自由,向母亲倾诉她坚贞的爱情;也说姑娘爱恋一个男子,却遭到了母亲的反对。全诗二章,每章七句。诗以流动漂浮的柏舟起兴,隐含着命运的飘忽不定;又以女子自诉的手法直抒胸臆,感情充沛,凄婉动人,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。
荆人袭宋
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〔先秦〕
荆人欲袭宋,使人先表澭水。澭水暴溢,荆人弗知,循表而夜涉,溺死者千有余人,军惊而坏都舍。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;今水已变而益多矣,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,此其所以败也。
埳井之蛙
庄周〔先秦〕
谓东海之鳖曰:“吾乐与!出跳梁乎井干之上,入休乎缺甃之崖。赴水则接腋持颐,蹶泥则没足灭跗。还虷蟹与科斗,莫吾能若也。且夫擅一壑之水,而跨跱埳井之乐,此亦至矣。夫子奚不时来入观乎?”
东海之鳖左足未入,而右膝已絷矣。于是逡巡而却,告之海曰:“夫千里之远,不足以举其大;千仞之高,不足以极其深。禹之时,十年九潦,而水弗为加益;汤之时,八年七旱,而崖不为加损。夫不为顷久推移,不以多少进退者,此亦东海之大乐也。”
于是埳井之蛙闻之,适适然惊,规规然自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