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6—1560)广东增城人,字元明,号甘泉。少师事陈献章。弘治十八年进士,授编修。历南京国子监祭酒,南京吏、礼,兵三部尚书。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,主张“随处体认天理”,“知行并进”,反对“知先行后”,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。后筑西樵讲舍讲学,学者称甘泉先生。卒谥文简。著有《心性图说》、《格物通》、《甘泉集》等。
万安县有卖酒者,以善酿致富。平生不欺人,或遣童婢沽,必问:“汝能饮酒否?”量酌之,曰:“毋盗瓶中酒,受主翁笞也。”或倾跌破瓶缶,辄家取瓶,更注酒,使持以归。由是远近称长者。
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,相对咨嗟。卖酒者问曰:“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?”聚饮者曰:“吾侪保甲贷乙金,甲逾期不肯偿,将讼。讼则破家,事连吾侪,数姓人不得休矣!”卖酒者曰:“几何数?”曰:“子母四百金。”卖酒者曰:“何忧为?”立出四百金偿之,不责券。
客有橐重资于途者,甚雪,不能行。闻卖酒者长者,趋寄宿。雪连日,卖酒者日呼客同博,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。客多负,私怏怏曰:“卖酒者乃不长者耶?然吾已负,且大饮啖,酬吾金也。”雪霁,客偿博所负,行。卖酒者笑曰:“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?天寒甚,不名博,客将不肯大饮啖。”尽取所偿负还之。
术者谈五行,决卖酒者宜死。卖酒者将及期,置酒,召所买田舍主毕至,曰:“吾往买若田宅,若中心愿之乎?价毋亏乎?”欲赎者视券,价不足者,追偿以金。又召诸子贷者曰:“汝贷金若干,子母若干矣。”能偿者捐其息,贫者立券还之,曰:“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!”其坦然如是。其后,卖酒者活更七年。
魏子曰:吾闻卖酒者好博,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,喧争无家人礼。或问之,曰:“儿辈嬉,否则博他人家,败吾产矣。”嗟乎!卖酒者匪唯长者,抑亦智士哉!
世以儒命者,炫智钓奇,有市心焉,儒而贾也。铁义乐善,仁心为质,儒之行也。贾而有是,不亦儒乎?余慨焉,作《儒贾传》。
儒贾名豪,字子德,徽之歙人也,姓程氏。父曰稷,始入楚,止麻城岐亭贾焉。稷所挟贾微也,而岐又小市,悬山谷中,贸易寡。亡何,稷卒货益微子德与兄收父遗背贾以故不这业儒。然伯仲伟干雅姿,识度夷旷,大类儒者。其为贾,诚心平价,人乐趋赴。货渐起,市亦因以辐辏。
岐旁村有郭今者,尝游王文成门,谈良知学。子德悦而师之,为巍冠褒衣,趋绳视准。阛阓少年咸相目笑,子德益自喜。间有从之游者,子德持麈高谈,与相往复,弥日不辍。阆阍少年复相诟曰:“贾而欲赢,而迁言废事,吾见其棠归耳。”子德闻之曰:燕雀不知鸿鹄,则斥鷃之笑大鹏,固也。
岁侵,尝糜以嘴闾阎之饿,而又椟以瘗道路之饿殍。出母钱贷人,贫不能偿,辄焚其券。由是子德高义啧啧满黄人口矣。麻城令金勿有治声,闻而贤之,榜书“贾中儒味”旌其门。里人因威称子德为“儒贾”云。
子德虽不废贾,然好儒益甚,远近款其门者益众,斥奇赢振施之不厌,而财益阜,不数年,且致千金。
居常训子姓曰:“吾家世什一,不事儒。自吾一染指,而士庶亲悦,贾且什倍。由是观之,儒何负于贾哉?尔曹勉矣!”优游乡里,年八十三而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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