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请奉别留都知己 其二
王弘诲〔明代〕
清朝簪绂尽名流,招隐林泉意转稠。空有紫芝耽药饵,总无青玉报琼投。
金陵佳气蟠龙阙,珠海停云结蜃楼。矫首不堪成去住,握兰高谊重沧洲。
王弘诲
(公元1541~公元1617年)字绍传,号忠铭,广东琼州府(现海南省)定安县人,享年76岁。卒后被朝廷赠太子少保,赐祭葬。王弘诲是明代名臣、教育家。历任庶吉士、翰林院检讨、编修、会试同考官、国子监祭酒、南京吏部右侍郎、南京礼部尚书等。在文学上卓成一家,著有《尚友堂稿》《吴越游记》《天池草》《来鹤轩集》《南溟奇甸录》《南礼奏牍》《文字谈苑》等名篇。他一生为官贤能清正、同情民众、关心教育事业,流芳千古。王弘诲自幼聪明好学,博览群书,20岁时乡试中举人第一名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565年)登进士。
楚人养狙
刘基〔明代〕
楚有养狙以为生者,楚人谓之狙公。旦日,必部分众狙于庭,使老狙率以之山中,求草木之实,赋什一以自奉。或不给,则加鞭箠焉。众狙皆畏苦之,弗敢违也。
一日,有小狙谓众狙曰:“山之果,公所树与?”曰:“否也,天生也。”曰:“非公不得而取与?”曰:“否也,皆得而取也。”曰:“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?”言未既,众狙皆寤。
其夕,相与俟狙公之寝,破栅毁柙,取其积,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。狙公卒馁而死。
郁离子曰:“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,其如狙公乎!惟其昏而未觉也。一旦有开之,其术穷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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