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熙辛丑自武宁丞摄靖安作 其三
杨方〔魏晋〕
对县谁家数亩园,竹亭茅宇杂花繁。同官不可无兼局,通管溪南水竹村。
杨方
东晋会稽人,字公回。初为小吏。为诸葛恢所识,荐郡功曹主簿。王导辟为掾,迁司徒参军事。求补远郡,欲闲居著述,补高梁太守。以年老,弃郡归。卒于家。有《五经钩沈》、《吴越春秋》等。► 12篇诗文
杂诗二首
曹丕〔魏晋〕
漫漫秋夜长,烈烈北风凉。
展转不能寐,披衣起彷徨。
彷徨忽已久,白露沾我裳。
俯视清水波,仰看明月光。
天汉回西流,三五正纵横。
草虫鸣何悲,孤雁独南翔。
郁郁多悲思,绵绵思故乡。
愿飞安得翼,欲济河无梁。
向风长叹息,断绝我中肠。
西北有浮云,亭亭如车盖。
惜哉时不遇,适与飘风会。
吹我东南行,行行至吴会。
吴会非我乡,安能久留滞。
弃置勿复陈,客子常畏人。
高士传·夏馥
皇甫谧〔魏晋〕
夏馥字子治,陈留圉人也。少为诸生,质直不苟,动必依道。同县高俭及蔡氏,凡二家豪富,郡人畏事之,唯馥闭门不与高、蔡通。桓帝即位,灾异数发,诏百司举直言之士各一人。太尉赵戒举馥,不诣,遂隐身久之。灵帝即位,中常侍曹节等专朝,禁锢善士,谓之党人。馥虽不交时官,然声名为节等所惮,遂与汝南范滂、山阳张俭等数百人并为节所诬,悉在党中。诏下郡县,各捕以为党魁。馥乃顿足而叹曰:“孽自已作,空污良善。一人逃死,祸及万家,何以生为?”乃自翦须,变服易形入林虑山中,为冶工客作,形貌毁悴,积佣三年,而无知者。后诏委放,俭等皆出,馥独叹曰:“已为人所弃,不宜复齿乡里矣!”留赁作不归,家人求不知处。其后,人有识其声者,以告同郡止乡太守濮阳潜,使人以车迎馥,馥自匿不肯,潜车三返,乃得馥。
三王墓
干宝〔魏晋〕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