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刺谗诗 其四
区大相〔明代〕
毁玉为珉,诬舜为蹠。云胡不造,负此谗慝。在昔有训,顽谗是堲。
奈何邦家,长此蟊贼。
区大相
广东高明人,字用儒,号海目。区益子。善为文,下笔千言立就。万历十七年进士。初选庶吉士,累迁赞善、中允。掌制诰。居翰院十五年,与赵志皋、张位、沈一贯等有旧。赵等先后当国,大相皆引避不轻谒。后调南太仆寺丞,以疾归,卒。工诗词,皆严于格律,为明代岭南大家。有《太史集》、《图南集》、《濠上集》。
砚眼
冯梦龙〔明代〕
明有陆庐峰者,于京城待用。尝于市遇一佳砚,议价未定。既还邸,使门人往,以一金易归。门人持砚归,公讶其不类。门人坚称其是。公曰:“向观砚有鸲鹆眼,今何无之?”答曰:“吾嫌其微凸,路值石工,幸有余银,令磨而平之。”公大惋惜。
子昂碎琴
冯梦龙〔明代〕
子昂初入京,不为人知。有卖胡琴者,价百万,豪贵传视,无辨者。子昂突出,顾左右曰:“辇千缗市之!”众惊问,答曰:“余善此乐。”皆曰:“可得闻乎?”曰:“明日可集宣阳里。”如期偕往,则酒肴毕具,置胡琴于前。食毕,捧琴语曰:“蜀人陈子昂,有文百轴,驰走京毂,碌碌尘土,不为人知!此乐贱工之役,岂宜留心!”举而碎之,以其文轴遍赠会者。一日之内,声华溢都。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
PDF设置
扫码下载APP
诗词陪伴每一刻
支持安卓、IOS、鸿蒙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