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必须牢记心中的警戒。苍天在上,事理分明,天命有其不变的常规。不要说苍天高远难及,无论奸佞之徒还是贤德之士在朝堂上进进出出,它都能明察秋毫。我虽年幼,刚登上皇位,心智和应有的戒心还不够完备。我会争取每日都有进步,每月都有提升,通过日积月累不断加深自身的修养与学识。身负重任且前路漫长,但这是我心甘情愿去承担的;我会以光明的品德为指引,走好每一步。
注释
敬:通“儆”,警戒。
之:语气词。
维:是。
显:明察,明白。
思:语气助词。
命:天命。
易:变更。此句谓天命不是一成不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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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周颂・敬之》,其主动创作者并非群臣,而是嗣王周成王——这一点无论从字面表述还是诗歌主旨来看,都十分明确。但《毛诗序》将其定性为“群臣进戒嗣王”之作,既与诗中成王自谓“维予小子”的表述相悖,也与全诗整体文意不符。
《毛诗序》持此说,或许是因成王在周公辅佐下平定叛乱、继承并巩固周室基业,论者出于肯定这一功绩的善意,但其说法终究不合实情。此时的成王已逐渐走向成熟,他在《敬之》中主要传递两层意涵:对群臣的告诫,以及对自身的严格约束。
诗的前六句聚焦第一层意涵,即告诫群臣。作为天子,成王借天命立言,天然带有居高临下的威势。“天维显”“命不易”两句看似客观陈
这是周成王表达敬天思想自谦勇任的一首诗歌。《毛诗序》《诗集传》都把《周颂·闵予小子》《周颂·访落》《周颂·敬之》《周颂·小毖》看成组诗。《周颂·敬之》则应作于《小子》、《小毖》之间的某一个时期,此时成王已有了在周公辅佐下执政的一段经历,正处于自冲动走向成熟的过渡时期。
四曰:古之人非无宝也,其所宝者异也。
孙叔敖疾,将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数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为我死,王则封汝,必无受利地。楚、越之间有寝之丘者,此其地不利,而名甚恶。荆人畏鬼,而越人信䘛。可长有者,其唯此也。”孙叔敖死,王果以美地封其子,而子辞,请寝之丘,故至今不失。孙叔敖之知,知不以利为利矣。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,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。
五员亡,荆急求之,登太行而望郑曰:“盖是国也,地险而民多知;其主,俗主也,不足与举。”去郑而之许,见许公而问所之。许公不应,东南向而唾。五员载拜受赐,曰:“知所之矣。”因如吴。过于荆,至江上,欲涉,见一丈人,刺小船,方将渔,从而请焉。丈人度之,绝江。问其名族,则不肯告,解其剑以予丈人,曰:“此千金之剑也,愿献之丈人。”丈人不肯受,曰:“荆国之法,得五员者,爵执圭,禄万檐,金千镒。昔者子胥过,吾犹不取,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?”五员过于吴,使人求之江上,则不能得也。每食必祭之,祝曰:“江上之丈人!天地至大矣,至众矣,将奚不有为也?而无以为。为矣,而无以为之。名不可得而闻,身不可得而见,其惟江上之丈人乎!”
宋之野人耕而得玉,献之司城子罕,子罕不受。野人请曰:“此野人之宝也,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。”子罕曰:“子以玉为宝,我以不受为宝。”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”
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抟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、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所取弥精;其知弥粗,其所取弥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