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攀龙(1562年 - 1626年),字存之,又字云从,江苏无锡人,世称“景逸先生”。明朝政治家、思想家,东林党领袖,“东林八君子”之一。著有《高子遗书》12卷等。万历十七年(1589年)中进士。后遇父丧归家守孝。天启六年(1626年)三月,高攀龙不堪屈辱,投水自尽,时年六十四岁。崇祯初年(1628年),朝廷为高攀龙平反,赠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,谥“忠宪”。
余尝读白乐天《江州司马厅记》,言“自武德以来,庶官以便宜制事,皆非其初设官之制,自五大都督府,至于上中下那司马之职尽去,惟员与俸在。”余以隆庆二年秋,自吴兴改倅邢州,明年夏五月莅任,实司那之马政,今马政无所为也,独承奉太仆寺上下文移而已。所谓司马之职尽去,真如乐天所云者。
而乐天又言:江州左匡庐,右江、湖,土高气清,富有佳境,守土臣不可观游,惟司马得从容山水间,以足为乐。而邢,古河内,在太行山麓,《禹贡》衡津、大陆,并其境内。太史公称”邯郸亦漳、河间一都会”,“其谣俗犹有赵之风”,余夙欲览观其山川之美,而日闭门不出,则乐天所得以养志忘名者,余亦无以有之。然独爱乐天襟怀夷旷,能自适,现其所为诗,绝不类古迁谪者,有无聊不平之意。则所言江州之佳境,亦偶寓焉耳!虽徽江州,其有不自得者哉?
余自夏来,忽已秋中,颇能以书史自娱。顾街内无精庐,治一土室,而户西向,寒风烈日,霖雨飞霜,无地可避。几榻亦不能具。月得俸黍米二石。余南人,不惯食黍米,然休休焉自谓识时知命,差不愧于乐天。因诵其语以为《厅记》。使乐天有知,亦以谓千载之下,乃有此同志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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