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占梅,历史人物,是中国清朝官员。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,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,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,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,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,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,事实上,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,官话为辅。► 612篇诗文
求业之精,别无他法,曰专而已矣。谚曰:“艺多不养身,谓不专也。”吾掘井多而无泉可饮,不专之咎也!
诸弟总须力图专业,如九弟志在习字,亦不尽废他业;但每日习字工夫,不可不提起精神,随时随事,皆可触悟。四弟六弟,吾不知其心有专嗜否?若志在穷经,则须专守一经,志在作制义,则须专看一家文稿,志在作古文,则须专看一家文集。作各体诗亦然,作试帖亦然,万不可以兼营并骛,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。切嘱切嘱!千万千万!
此后写信来,诸弟备有专守之业,务须写明,且须详问极言,长篇累牍,使我读其手书,即可知其志向识见。凡专一业之人,必有心得,亦必有疑义。诸弟有心得,可以告我共赏之,有疑义,可以告我共析之,且书信既详,则四千里外之兄弟,不啻晤言一室,乐何如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