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纳于大将,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;犹惧以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将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;衮冕其珽,带裳幅舄,衡紞纮綖,昭其度也;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;火龙黼其,昭其文也;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;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;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将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将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以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将。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
周内史闻之,曰:“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,不忘谏之以德。”
译文一
夏季四月,(桓公)从宋国取得郜国大鼎,安放在太庙里,这样做不合礼制。
臧哀伯劝谏(桓公)说:“做国君的,应当发扬道德,阻塞邪恶,以(更好地)管理和监察百官;还怕有缺失的地方,所以发扬美德给子孙后代做示范。因此,太庙用茅草盖顶,大车上用蒲席做垫子,(祭祀用的)肉汁不加调料,饼食不用精粮,这是为了昭示节俭;礼服、礼帽、蔽膝、玉笏,腰带、裙衣、绑腿、鞋子以及冠冕上用的衡、紞、纮、綖(等各式各样的带子和饰物),这是为了昭示等级制度;玉器垫儿、刀剑套、佩刀刀鞘上的饰物、束衣革带、飘带、旌旗饰品、马鞅,这是为了昭示(尊、卑)礼数;(在礼服上绣的)火、龙、黼、黻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选自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。前710年的春天,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,并占有了孔父嘉“美而艳”的妻子。宋殇公为此很生气,华父督害怕,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,另立宋庄公。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,先后对齐、陈、郑、鲁等国进行贿赂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,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。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“非礼”,会导致官员腐败,甚至导致国家败亡。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。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是一篇历史散文。此文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桓公“取郜大鼎于宋”并且“纳于大庙”的“非礼”行为。文章从礼制视角,用七个排比句,说明“纳郜鼎”“灭德立违,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。这篇谏辞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,气势恢弘,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,具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。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“取郜大鼎于宋”并“纳于大庙”这件事的“非礼”。那么,到底什么是礼呢?礼的范畴极其广泛,内容极其复杂,但一言以蔽之,就是本书《郑庄公戒饬守臣》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:“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人民,利后嗣者也。”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,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、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,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。所以,删改《春秋》的孔夫子才说:“不学礼,无以立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;君子“约之以礼”《论语·雍也》);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;“为国以礼”(《论语·先进》
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~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《国语》等。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
孙子曰:夫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,破国次之;全军为上,破军次之;全旅为上,破旅次之;全卒为上,破卒次之;全伍为上,破伍次之。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
故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攻城之法为不得已。修橹轒辒,具器械,三月而后成,距闉,又三月而后已。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,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,此攻之灾也。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战也,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毁人之国而非久也,必以全争于天下。故兵不顿而利可全,此谋攻之法也。
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故小敌之坚,大敌之擒也。
夫将者,国之辅也。辅周,则国必强;辅隙,则国必弱。
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: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,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,是谓“縻军”;不知三军之事,而同三军之政者,则军士惑矣;不知三军之权,而同三军之任,则军士疑矣。三军既惑且疑,则诸侯之难至矣,是谓“乱军引胜”。
故知胜有五: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,识众寡之用者胜,上下同欲者胜,以虞待不虞者胜,将能而君不御者胜。此五者,知胜之道也。
故曰:知彼知己者,百战不殆;不知彼而知己,一胜一负,不知彼,不知己,每战必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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