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蕙
薛蕙(1489~1539年),明朝大臣。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。年十二能诗。举正德九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谏武宗南巡,受杖夺俸。旋引疾归。起故官,改吏部,历考功郎中。正德十五年(1520年)薛蕙再次被起用,任吏部考功司郎中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朝中发生“大礼”之争,薛蕙撰写《为人后解》《为人后辨》等万言书上奏,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,招致皇帝大怒,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,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,不久病死家中,享年五十,被追封为太常少卿。
猩猩嗜酒
刘元卿〔明代〕
猩猩,兽之嗜酒者也。山麓之人,设以醴。陈之饮器,小大具列焉。又织草为履,使相属也,而置之道旁。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,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,一一数而骂之。已而谓其朋曰:“盍少尝之?慎无多饮矣!”相与取小器饮,骂而去之。已而取差大者饮,又骂而去之。如是者数四,不胜其唇吻之甘也,遂大爵而忘其醉。醉则群睨嘻笑,取草履着之。麓人追之,其履相绊,无一得免焉。夫猩猩智矣,恶其为诱而卒不免于死,贪为之也!
杨景行传
《元史》〔明代〕
杨景行,字贤可,吉安太和州人。登延祐二年进士第,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。会昌民素不知井饮,汲于河流,故多疾疠;不知陶瓦,以茅覆屋,故多火灾。景行教民穿井以饮,陶瓦以代茅茨,民始免于疾疠火灾。豪民十人,号十虎,干政害民,悉捕置之法。乃创学舍,礼师儒,劝民斥腴田以膳士,弦诵之声遂盛。调永新州判官,奉郡府命,核民田租,除刬宿弊,奸欺不容,细民赖焉。改江西行省照磨,转抚州路宜黄县尹,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。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,发擿奸伏,郡无冤狱。金溪县民陶甲,厚积而凶险,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,由是官吏畏其人,不敢诘治,陶遂暴横于一郡。景行至,以法痛绳之,徙五百里外。金溪豪僧云住,发人冢墓取财物,事觉,官吏受贿,缓其狱,景行急按之,僧以贿动之,不听,乃赂当道者,以危语撼之,一不顾,卒治之如法。由是豪猾屏迹,良民获安。转湖州路归安县尹,奉行省命,理荒田租,民无欺弊。景行所历州县,皆有惠政;所去,民皆立石颂之。以翰林待制、朝列大夫致仕,年七十四卒。
长生
王守仁〔明代〕
长生徒有慕,苦乏大药资。
名山遍探历,悠悠鬓生丝。
微躯一系念,去道日远而。
中岁忽有觉,九还乃在兹。
非炉亦非鼎,何坎复何离。
本无终始究,宁有死生期?
彼哉游方士,诡辞反增疑。
纷然诸老翁,自传困多歧。
乾坤由我在,安用他求为?
千圣皆过影,良知乃吾师。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
PDF设置
扫码下载APP
诗词陪伴每一刻
支持安卓、IOS、鸿蒙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