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猩猩是一种喜欢喝酒的动物。山脚下的人,摆下装满甜酒的酒壶,旁边放着大大小小的酒杯。还编了许多草鞋,把它们勾连编缀起来,放在道路旁边。猩猩一看,就知道这些都是引诱自己的,它们连设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们的父母祖先都知道,便一一指名骂起来。骂完以后就对同伴说:“为什么不去稍微尝一点呢?不过要小心,千万不要多喝了!”于是就一同拿起小杯来喝,喝完了,一边骂一边把酒杯扔掉。过了一会儿,它们又拿起比较大的酒杯来喝酒,喝完酒了,又骂着把酒杯扔掉。这样重复多次,喝得嘴唇边甜蜜蜜的,再也克制不住了,它们就干脆拿起最大的酒杯,大喝起来,根本忘了会喝醉这一回事。它们喝醉了以后,便在一起挤眉
此文以寓言笔法揭示贪欲致祸之理,通过猩猩嗜酒丧生的过程,刻画其“明知陷阱而纵欲”的矛盾性。文章以“物性”喻“人性”,讽刺世人面对诱惑时理性与欲望的博弈困境,又深化“自陷贪欲者虽智犹败”的警世主题;其中“数骂”与“渐饮”的细节对比,更凸显贪婪蚕食理智的渐进过程,使寓言具有普适的讽喻意义。
刘元卿 (1544-1609),字调甫,号旋宇,一号泸潇,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。明朝著名理学家、教育家、文学家。“江右四君子”之一,江右王门后期大家,在理学、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,著述甚丰,有《刘聘君全集》,其寓言集《贤奕篇》被收入“四库全书”。
余尝游于京师侯家富人之园,见其所蓄,自绝徼海外奇花石无所不致,而所不能致者惟竹。吾江南人斩竹而薪之,其为园,亦必购求海外奇花石,或千钱买一石、百钱买一花,不自惜。然有竹据其间,或芟而去焉,曰:“毋以是占我花石地。”而京师人苟可致一竹,辄不惜数千钱;然才遇霜雪,又槁以死。以其难致而又多槁死,则人益贵之。而江南人甚或笑之曰:“京师人乃宝吾之所薪。”呜呼!奇花石诚为京师与江南人所贵。然穷其所生之地,则绝徼海外之人视之,吾意其亦无以甚异于竹之在江以南。而绝徼海外,或素不产竹之地,然使其人一旦见竹,吾意其必又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。是将不胜笑也。语云:“人去乡则益贱,物去乡则益贵。”以此言之,世之好丑,亦何常之有乎!
余舅光禄任君治园于荆溪之上,遍植以竹,不植他木。竹间作一小楼,暇则与客吟啸其中。而间谓余曰:“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,独此取诸土之所有,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,亦足适也。因自谓竹溪主人。甥其为我记之。”余以谓君岂真不能与有力者争,而漫然取诸其土之所有者?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,而不欲以告人欤?昔人论竹,以为绝无声色臭味可好。故其巧怪不如石,其妖艳绰约不如花。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之士,不可以谐于俗。是以自古以来,知好竹者绝少。且彼京师人亦岂能知而贵之?不过欲以此斗富,与奇花石等耳。故京师人之贵竹,与江南人之不贵竹,其为不知竹一也。
君生长于纷华而能不溺乎其中,裘马、僮奴、歌舞,凡诸富人所酣嗜,一切斥去。尤挺挺不妄与人交,凛然有偃蹇孤特之气,此其于竹,必有自得焉。而举凡万物可喜可玩,固有不能间也欤?然则虽使竹非其土之所有,君犹将极其力以致之,而后快乎其心。君之力虽使能尽致奇花石,而其好固有不存也。嗟乎!竹固可以不出江南而取贵也哉!吾重有所感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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