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刘承节奉命去担任官职,从浙江到江西,只带着一个儿子一个仆人骑马上路。到了贵溪,中午在旅店停下马车,遇到几个客人也来投宿。刘承节箱子中大约有一百两银子,被客人偷偷看见了。那几个客人都是强盗,那天夜里携带着杖棒到刘承节屋子里。刘承节本来是参军的,手臂很有力,挥起刀砍断了他的一条手臂,强盗们害怕就分散逃跑了。刘承节叫醒儿子和仆人起床,快速离去,然而在贵溪城外的高山下,又遇到了强盗,虽然和他们反抗搏斗,然而少数终究敌不过多数,连同儿子仆人一起死了。所乘的马在道路上来回走动,遇到主簿外出,马迎到他车前,弯下脚好像跪拜。主簿为此感到奇怪,说:“这一定是有冤情要诉说。”于是就跟着马
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