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乐十一年夏四月己酉朔,享太庙,命皇太子行礼。
是日,车驾至北京,上于奉天殿丹陛设坛告天地,遣官祭北京山川神隍诸神,遂御奉天殿受朝贺。
甲寅 修南郊天祀殿、日月星辰等坛并斋宫及懿文陵历代帝皇殿。
敕镇守大同江阴侯吴高:“以武安侯郑享原领军士并选马队一千,令才干指挥赴北京。”
丙辰 行在刑部、都察院等官言:“今天气渐热,系囚稍多,送若送大理寺审发,必致淹滞,请暂依先例会审为便。”从之。
戊午 谕兵部:“非军机重务,不许给驿及申明有司不严察逋逃奸宄之罪。”
己未 户部言:“浙江衢、严、西安、寿昌等县饥。”皇太子命给谷贷之,凡万三千石有奇。
辛酉 朝鲜国王李芳远遣陪臣崔迤等贡方物贺万寿圣节。
升兵部右侍郎徐铭为山西布政司,户部右侍郎张春为右布政使,鸿胪寺右少卿王玘为山西按察司,兵科给事中王骥为副使。
给工部尚书吴中、北京刑部尚书郭资、朱濬诰命,并封赠其祖父母、父母及妻。
癸亥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史仲成卒。仲成,庆阳府安化人,洪武中以国子生擢监察御史,奏请封禅不报,后升山东按察司佥事,寻即桂林府同知。永乐元年升佥都,力言黥剌之人虽材且贤,不可复用,上是之。四年命率山西军民采木于五台山,仲成不饬履行,不恤人劳,督责棰楚,军民苦之。时有管军百户亦被棰楚,上闻之曰:“制制军官有罪,非奏请不得擅问,仲成不知恤此,岂知恤军民哉?”召还将正其罪,比至中风暴卒。
乙丑 万寿圣节,上御奉天殿受朝贺,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。
陜西布政使司言:“甘肃山丹等卫粮储不给,请于所属税粮内拨三十万石运输各卫。”从之。
丙寅 上谓行在礼部尚书吕震曰:“朕欲周知民之休戚,尝命凡布政司、按察司及府州县官至京者陈民间利病。近有以时和岁丰、民安物阜为言者,及验视之,田野荒芜,人民饥寒,甚至水旱虫蝗皆不以闻,朕已寘诸法。如今后所言有功民情可裨治理者,宜旌赏之以明惩劝。”
丁卯 上以先定陜西甘肃中盐例重,乃定淮浙每引米一斗五升,河南米二斗五升,俱不次支给。
己巳 敕谕三法司官曰:“尔等职典刑狱,谳议之际必加详审。入大辟者,先疏情实来奏,继五覆奏必不可怒而后诛之,则死者瞑目无憾耳。宜夙夜敬慎,毋为深文苛察,毋以爱憎为操舍,务使法平讼理,以副朕钦恤之意。其或肆情狥私,罚及无辜,虽或目前苟逃刑宪,天地鬼神监临在上,不尔贷也。尔其审省之。”
贵州都司言:“所属卫所粮储不敷,宜如洪武中例开中粮盐。然先定川盐并云南黑盐井每引输米一石五斗,安宁井引二石,今本地米价翔贵,宜减轻募商中纳为便。”从之,命比初例各减五斗。
琉球国中山王思绍遣侄三吾良亹、山南王江应祖遣使吾是佳结制等贡马,命礼部赐之钞及永乐钱。
庚午 肇庆府学增广生廖谦招诱新兴县山峒猺首梁福寿等来朝,凡招猺人五十余户,命谦为新兴县典史以抚之,赐福寿等衣钞遣还。
癸酉 行在刑部奏决囚,其间有于律虽轻而论情则重者,请置诸重法。上曰:“律者法之平,今欲轻重之罚,虽当民弗信矣。如其律。”
夜有星如盏大,青白色,光烛地,出太微东垣外,西南行入翼宿。
甲戌 户部奉四川盐课提举司灶丁言:“宝马井盐税不及额,而小哥井亦崩坏,其上平竹筒、金李等井可以治办,已遣人核实。如所言,除补旧井所亏,每岁增盐万八千四百余斤,乞令于彼开煎。”皇太子从之。
乙亥 陜西河州卫指挥王钰等进马,赐马钞八百锭、彩币四表里。
丁丑 命都督程宽、马英、何璇率舟师运粮赴北京。
戊寅 行在户部言:“山东清州府安丘县水灾饥民万一千三百九十余户,命赈之,凡给米麦万九千一百九十石有奇。”
山西都指挥使李谦坐擅借官兵器,谪戍大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