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郡是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名变。周朝时期县大郡小,战国时变为郡大于县。秦统一后实行郡县制,以郡统县,汉朝沿袭。隋唐时期州郡变谓互通,至明朝郡制被废除。
1.
克敌者,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。注
——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哀公二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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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书·作雒篇》:千里百县,县有四郡。 杜预 注
千里百县,县方百里;县有四郡,郡方五十里。 陆德明 释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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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书·作雒篇》:千里百县,县有四郡。 杜预 注
千里百县,县方百里;县有四郡,郡方五十里。 陆德明 释文
1.
自董卓以来,豪杰并起,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。
——西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
1.
开禧乙丑,过京口,余为饷幕庾吏,因识焉……暇日,相与跖奇吊古,多见于诗,一郡胜处皆有之。
——宋·岳珂《楹史·刘改之诗词》
1.
予举广东十郡所见所闻,平昔识之於己者,悉与之语。
——清·屈大均《〈广东新语〉自序》
2.
设立郡级行政区域。
2.
且王前尝用召滑於越,而内行章义之难,越国乱,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。注
——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樗里子甘茂列传》
2.
吴越之城皆为楚之都邑。 张守节 正义
2.
卫青、霍去病,平阳之私人也,而武帝以为司马,实攘北狄,郡河西。
——汉·王符《潜夫论·论荣》
3.
郡是太平天国时期对‘府’这一行政区域的别称。
3.
府:王府之称,至地名皆以郡字代。
——当代《太平天国·敬避字样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