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罚款,罚缴财物。按,《说文·贝部》:“赀,小罚以财自赎也。
1.
斗不正半升以上,赀一甲;不盈半升到少半升,赀一盾。
——秦《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·徭律》
1.
赀,小罚以财自赎也。
——东汉·许慎《说文·贝部》
2.
汉代对未成年者征收人口税。魏晋南北朝指征收绢绵等实物的户调。参见“貲錢”。
2.
勒以幽冀渐平,始下州郡阅实人户,户赀二匹,租二斛。
——唐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
3.
文书;契约。
3.
请立赀於民,有田倍之。注
——战国《管子·山国轨》
3.
“立赀”亦本书特用术语,即订立合同。 马非百 新诠
3.
武官袭替,例有赀为凭,其纪载生时邻佑,及收生妇人甚详,盖防异姓假冒,及乞养之溷也。
——明·沈德符《野获编补遗·土司·土官承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