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襚是古代的一种吊丧礼仪,指在葬礼上向死者赠予衣衾等物品,或在停柩期间为死者穿衣,或将赠予死者的衣物放置在柩东。
1.
君使人襚,彻帷,主人如初,襚者左执领,右执要,入升致命。主人拜如初,襚者入衣尸出,主人拜送如初。注
——《仪礼·士丧礼》
1.
襚之言遗也,衣被曰襚。 郑玄 注
“襚者入衣尸出”者,案《既夕》记“襚者委衣于床,不坐”。众襚者委衣于床,不坐,则此襚者左执领右执要以衣尸,亦不坐。 贾公彦 疏
1.
襚之言遗也,衣被曰襚。 郑玄 注
“襚者入衣尸出”者,案《既夕》记“襚者委衣于床,不坐”。众襚者委衣于床,不坐,则此襚者左执领右执要以衣尸,亦不坐。 贾公彦 疏
1.
楚人使公亲襚,公患之。注
——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
1.
襚音遂。《说文》云:“衣死人衣。” 陆德明 释文
含、襚、赗、临为诸侯使臣吊邻国之丧之礼,详《礼记·杂记上》……殡后致襚,亦见《杂记上》,将送死者之衣服置于柩东。甚至有死已十年而后致襚者,文九年《传》“秦人来归僖公、成风之襚”是也,则仅受之而已。 杨伯峻 注
1.
襚音遂。《说文》云:“衣死人衣。” 陆德明 释文
含、襚、赗、临为诸侯使臣吊邻国之丧之礼,详《礼记·杂记上》……殡后致襚,亦见《杂记上》,将送死者之衣服置于柩东。甚至有死已十年而后致襚者,文九年《传》“秦人来归僖公、成风之襚”是也,则仅受之而已。 杨伯峻 注
1.
《春秋》之义,诸侯死王事者,葬之加一等,嘉其有功而不及其赏也。爰至汉魏,则襚之印绶,宠被窀穸,唯德是褒,岂虚授也!
——五代晋《旧唐书·裴光庭传》
1.
若幸启手足,必当襚我以道服,瘗我于支提,往来行言,时见存恤,则所怀足矣!
——宋·王谠《唐语林·补遗一》
2.
指赠予活人穿戴的衣物。
2.
赵飞燕为皇后,其女弟在昭阳懋遗飞燕书曰:“今日嘉辰,贵姊懋膺洪册,谨上襚三十五条,以陈踊跃之心。”注
——东晋·葛洪《西京杂记》
2.
按,“三十五条”包括帽、衣、裙、被、枕、首饰、扇、炉、香、席、灯等。
3.
即绶带。
3.
战国解去绂佩,留其丝襚,以为章表。
——宋《太平御览》
3.
五霸之后,战兵不息,佩非兵器,韨非战仪,於是解去佩韨,留其系襚而已。
——南朝梁·沈约《宋书·礼志五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