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
1.
管仲(?—前645),即管敬仲,春秋时期齐国颍上人,名夷吾,字仲。早年与鲍叔牙交好。齐襄公时,公子纠与公子小白因避祸分别逃至鲁国和莒国,管仲辅佐公子纠。后齐襄公被杀,公子小白抢先回国即位为齐桓公。经鲍叔牙举荐,齐桓公不计前嫌,任管仲为卿。管仲在齐国推行改革,整顿国野对立制度,将国都分为十五士乡和六工商乡,鄙野分为五属,结合乡里编制与军队编制;确立人才选拔制度;对鄙野主张按田地等级征税,平均分配耕地,合理征发力役,不掠夺家畜,还制定用军器赎罪的刑法。使齐国国力富强,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。参见“齐桓公”。
例句:管仲在春秋时期于齐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,如整顿国野制度、确立人才选拔制度等,极大地增强了齐国国力,助齐桓公成为春秋霸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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