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琵,通常见于‘琵琶’一词,指一种拨弦乐器。该乐器原流行于波斯、阿拉伯等地,汉代时传入中国,原名批把。其形制经过改造,圆体修颈,有四弦和若干柱(现今民间的琵琶通常有十七柱,称四相十三品;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)。南北朝时期,曲项琵琶传入,成为现今琵琶的前身。唐宋以来不断改进,改横抱为竖抱,废拨子改用手指弹奏,技法丰富,成为重要的民族独奏乐器。
1.
千呼万唤始出来,犹抱琵琶半遮面。
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》
1.
咸妙解音律,善弹琵琶。
——唐《晋书·阮咸传》
1.
若得琵琶横背上,昭君不道而今有后身。
——明·西子湖伏雌教主《醋葫芦》
2.
见“琵琶”。指弹奏琵琶的指法。
2.
〔王蝺〕又见康昆仑弹琵琶云:“琵声多,琶声少,亦未可弹五十四丝大弦也。”自下而上谓之琵,自上而下谓之琶。
——宋·王谠《唐语林·识鉴》
2.
怎的推手向外为琵,合手向内为琶,怎的为挑,为弄,为勾,为拨:——指使的他按谱征歌都学得心手相应。
——近代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
3.
同‘琵琶’,也指一种鱼的名字。
3.
海鱼千岁为剑鱼,一名琵琶,形似琵琶而善鸣,因以名焉。
——南朝梁·任昉《述异记》
3.
於是乎长鲸吞航,修鲵吐浪,跃龙腾蛇,鲛鲻琵琶。注
——南朝梁·萧统《文选·左思〈吴都赋〉》
3.
琵琶鱼,无鳞,其形似琵琶,东海有之。 刘逵 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