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‘放失’中的‘失’,同‘佚’,意为散失。
1.
例句:这些古籍中的文字曾一度放失,历经多方搜寻才得以重见天日。
1.
网罗天下放失旧闻。
——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
1.
牛马畜兽有放失者,取之不詰。
——《淮南子·时则训》
1.
公常云:在朝所见,朝廷遗老数人而已……予幸获与之周旋,听其诵説,放失旧闻,多得其详实。
——宋·苏籀《栾城先生遗言》
2.
失,通“佚”。指散失的事物。
2.
例句:他在古籍中寻觅放失的史料,试图还原那段鲜为人知的历史。
2.
﹝东阳﹞非徒学力未至,而才不称事……又不能蒐采放失,俾无遗憾,谨序次其所仅存者。注
——明·李东阳《〈黎文僖公集〉序》
2.
参见“放佚”。
3.
‘放失’中‘失’通‘佚’,意为放纵、无拘束。
3.
例句:他生活放失,毫无规律可言。
3.
阿意苟取容幸,将欲放失,低嘿不言者,率多文吏。
——汉·王充《论衡·程材》
3.
事事去学存此天理,则此心更无放失时。注
——明·王守仁《传习录》
3.
参见“放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