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官署、官舍
1.
坏败豲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,压杀人众。注
——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元帝纪》
1.
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。 颜师古 注
1.
列寺七里,侠栋阳路。注
——南朝梁·萧统《文选·左思〈吴都赋〉》
1.
府寺相属,侠道七里也。 刘逵 注
今尚书、御史、谒者所止皆曰寺。 李善 注引《风俗通》
1.
府寺相属,侠道七里也。 刘逵 注
今尚书、御史、谒者所止皆曰寺。 李善 注引《风俗通》
1.
发币于公卿注
——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
1.
自汉以来,三公所居谓之府,九卿所居谓之寺。 唐 孔颖达 疏
1.
今九卿自大理、太常已下宫署皆名曰寺,沿东汉之旧也。
——清·王士禛《香祖笔记》
2.
佛教庙宇的通称。原为官署名,相传汉代西域僧人白马驮经来华,初居鸿胪寺,后建白马寺,遂成为佛教庙宇的专名。
2.
汉明帝梦金人,而摩腾、竺法始以白马陁经入中国,明帝处之鸿胪寺。后造白马寺居之,取鸿胪寺之义。隋曰道场,唐曰寺。本朝则大曰寺,次曰院。
——宋·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