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解字
事也。數始於一,終於十。从一从十。孔子曰:「推十合一爲士。」凡士之屬皆从士。
附注@《說文新證》:「字形象斧頭類的器字,轉為指持這種器字的人。『士』字訓取象於『斧頭』,大概因為士訓經常要執斧做『事』的人(《說文》訓『士』為『事也』,透露了這一點),所以把『斧』形轉向,分化出『士』字。中山王壺加『才』聲,其他戰國文字往往中筆縮短,下作『二』形。」
事也。數始於一終於十,從十從一。孔子曰:「推十合一爲士。」凡士之屬皆從士。
鍇注@臣鍇按:今書之異於土者,短其下畫,其義大殊。
段注@《豳風》、《周頌》傳凡三見。《大雅》武王豈不仕傳亦云:仕,事也。鄭注《表記》申之曰:仕之言事也。士事㬪韻。引伸之,凡能事其事者偁士。《白虎通》曰:士者,事也。任事之稱也。故傳曰:通古今,辯然不,謂之士。
段注@三字依廣韻。此說會意也。
段注@韻會,《玉篇》皆作推一合十。鉉本及廣韻皆作推十合一。似鉉本爲長。數始一終十。學者由博返約。故云推十合一。博學,審問,愼思,明辨,篤行,惟以求其至是也。若一以貫之。則聖人之極致矣。鉏里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