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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秦汉县令、县长下置尉,掌外县治安。历代因之。元于县尉外,兼置典史。明废尉,留典史,掌尉事,后因称典史为“县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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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句:县尉一职古已有之,曾主县内治安,后明废之,典史继其事,亦称县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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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爵为大夫,爵吏而为县尉,则赐虏六,加五千六百。
——《商君书·境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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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小胥云:‘顷岁有福州王上舍,曾来謁颜知县、徐县尉。
——宋·洪迈《夷坚三志巳·王东卿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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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吏部呈议得县尉巡检,近年以来为汉人,不能闲习弓马。
——《元典章新集·吏部·职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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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行到临安县来,知县差县尉协同缉捕使臣,限时限日的擒拿,不在话下。
——《古今小说·临安里钱婆留发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