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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词
古代官名。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,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。 汉武帝 时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。 成帝 改称州牧, 哀帝 时复称刺史。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,职权益重。 隋炀帝 、 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,改称刺史为太守。后又改郡为州,称刺史,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。 宋 于州置知州,而无刺史职任,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。 元明废名,清仅用为知州之别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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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句:汉武帝设刺史督察地方,后历经变更,宋后渐虚化,清时成为知州别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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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
——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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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除观察及诸州刺史、县令、录事、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。
——唐·韩愈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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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;魏晋以下之刺史,犹今之总督;隋以后之刺史,犹今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也。
——清·顾炎武《日知录·隋以后刺史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