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
1.
刘恢(?—公元前181年),沛郡丰邑(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)人,汉高祖刘邦第五子,西汉诸侯王。汉高祖十一年(公元前196年),受封梁王,定都于定陶。吕后时期,因赵王刘友饿死,便被改封为赵王,被迫娶吕产的女儿为王后。吕后七年(公元前181年),吕产之女毒杀刘恢的宠妃,刘恢因此闷闷不乐,于同年六月,殉情自杀。吕后认为刘恢因为妇人自杀,废黜其嗣。汉文帝时追谥为恭王。
例句:西汉诸侯王刘恢,初封梁王后改封赵王,因宠妃被吕产之女毒杀而殉情自杀。
基本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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