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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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é 播放拼音
部首
笔画
7
结构
左右
繁体
-
五行
造字法
-
基本释义
[yì]
1.
动词
指作品、文献等散失,没有保存下来。
近义字 遗、失
反义字 存、留
佚名 | 亡佚 | 佚事 | 佚书 | 佚闻
2.
名词
佚是一个汉语姓氏。
3. 同‘逸’。
详细释义
[yì]
1. 隐匿或未被发现,未被众人所知或应用。
而不怨,阨穷而不悯。 ——战国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故居不隐者思不远,身不者志不广。 ——战国《荀子·宥坐》
民也。 ——东汉·许慎《说文·人部》
2. 逃逸,逃跑。
〔逢丑父〕代顷公当左,使顷公取饮,顷公操饮而至,曰:“革取清者。”顷公用是而不反。 ——战国·公羊高《公羊传·成公二年》
此两人者,马能止之,车覆能起之。 ——汉·枚乘《七发》
鲁定公问於颜回曰:“子亦闻东野毕之善御乎?”对曰:“善则善矣,虽然,其马必将。” ——《孔子家语·颜回》
马困斯,人穷斯诈。 ——北宋《新唐书·宋务光传》
3. 安闲舒适。
夫建国设都,乃作后王君公,否用泰也;卿大夫师长,否用也。 ——战国《墨子·尚同中》
是以大雅君子於安思危,以远咎悔,小人临祸怀,以待死亡。 ——南朝梁·萧统《文选·陈琳〈檄吴将校部曲文〉》
久奉祠而均,忽贡牍以遗荣。 ——宋·洪适《赐赵密致仕不允诏》
邀其归路而截之,诱其近城而取之,能劳之,饱能饥之。 ——清·魏源《圣武记》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字形
卷别
子集中
部首
人部
字头
笔画
7画
[正文]
《唐韻》:夷質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弋質切,𡘋音佾 —— 安逸不勞也。 《孟子》「四肢之於安佚也」,同「逸」。
又,隱遁也。 《孟子》:遺佚而不怨。
又,過失也。 《書・盤庚》:惟予一人有佚罰。
说文解字
篇目
卷九
部首
人部
笔画
7画
反切
夷質切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 ——宋·徐铉
说文字形
佚民也。从人失聲。一曰佚,忽也。
附注@段玉裁注:「許書作佚民,正字也。作逸民者,假借字。佚从人,故為佚民字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 ——南唐·徐锴
说文字形
佚民。從人失聲。一曰:佚,忽。
鍇注@臣鍇按:忽者,猶倐忽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 ——清代·段玉裁
说文字形
佚民也。
段注@三字句。《論語・微子》篇。逸民。伯夷,叔齊,虞仲,夷逸,朱張,桺下惠,少連。按許作佚民。正字也。作逸民者假借字。佚从人。故爲佚民字也。《孟子》曰:遺佚而不怨。又以爲勞逸字。如以佚道使民是也。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。石經今文《尙書》母逸字作劮。則許所不取。《廣雅》錄之。
从人。失聲。
段注@夷質切。十二部。
一曰佚,忽也。
段注@《心部》曰:忽,忘也。按忘之言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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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榉树,落叶乔木,高可达30米,叶卵形或椭圆披针形,秋天鲜黄色或带紫红色,供观赏,木材坚韧,花纹美观,可用来制家具或做建筑材料。
2.山毛榉,落叶乔木,花淡黄绿色,树皮像鳞片。木质很坚硬,可用来制枕木、家具等。
bīn
bān
[bīn]
1.古地名,在今陕西省彬州、旬邑一带。也作“邠”。
2.姓。
[bān]
1.同‘斑’,指杂色斑点或斑纹。
2.纹路色彩错杂的样子,常指斑纹或杂色花纹,可参考‘豳文’一词。
1.一种树木的名称。
2.姓。
gài
[gài]
洗涤;洗拭。
[xì]
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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