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给予。
1.
以邦事作龟之八命: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与。注
——战国《周礼·春官·大卜》
1.
与谓予人物也。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
1.
〔重耳〕乞食於野人,野人与之块。
——春秋·左丘明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
1.
管仲与鲍叔分财取多,鲍叔不与,管仲不求。
——汉·王充《论衡·初禀》
1.
功之宜赏,於疏必与;罪之宜戮,在亲不赦。
——三国魏·曹植《黄初五年令》
1.
严氏见说儿子头有了,心中欢喜,随即安排酒饭,管待二人,与了一千贯赏钱。
——明·冯梦龙《古今小说·沈小官一鸟害七命》
2.
奖赏。
2.
上以功劳与,则民战;上以《诗》《书》与,则民学问。
——战国《商君书·君臣》
3.
交付,偿还。
3.
岁余不入,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,客奉将不给。
——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