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夫妻恩情已是空有其名,哪料富贵功名也像梦境一样虚幻!青春年华迅速消逝!别再提什么夫妻恩爱。就是头戴珠冠、身披凤袄,也抵挡不了变化无常的命运。虽然常说,人生不要到了老年再遭受贫穷,也一定要积些阴德留给儿孙。纵然是气宇轩昂头戴簪缨,金光灿灿胸佩金印,威风凛凛爵禄高显,还不是转眼间来到黄泉路上。请问从古到今有几个文臣武将今天还在?也不过是留个虚名儿让后来的人钦佩敬慕罢了。
注释
晚韶华:字面上说晚年荣华,其真意是说好光景到来为时已晚了。
“镜里”二句:意思是李纨的丈夫早死,夫妻恩情已是空有其名,没有料到她儿子的功名、自己的荣华,也像梦境一样虚
曹雪芹以浪漫主义的手法,将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写在了“贾宝玉神游大虚境,警幻仙曲演红楼梦”这一回,这两组结构完整的组诗是“金陵十二钗”形象塑造的提纲。小说这一回,主要借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钗的命运,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和《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》对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剧人物的性格、命运和贾府的最后破败,都概括地作了预示。《红楼梦十二支曲》是《红楼梦》的点睛之笔。而《晚韶华》是揭露李纨命运的一支曲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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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曲叙述李纨一生的际遇:她在年轻时守寡,养大了儿子却赶上贾府败落,晚年时因为儿子做官终于当上了诰命夫人,却又撒手人寰。曲中通过对李纨不幸地同情,对封建礼教和禁欲主义进行了否定和挞伐。这首散曲用词生动,字里行间含有讽刺意味,通过前后反转对比,营造了浓重的悲剧色彩。
这首曲出自《红楼梦》第五回。此曲是叙述李纨一生的际遇:她在年轻时守寡,养大了儿子却赶上贾府败落,晚年时因为儿子做官终于当上了诰命夫人,却又撒手人寰。通过对李纨不幸地同情,对封建礼教和禁欲主义进行了否定和挞伐。此曲用词生动,字里行间含有讽刺意味,通过前后反转对比,营造了浓重的悲剧色彩。
曲子开头两句概括李纨守寡后的一生。李纨“青春丧偶”,夫妻恩情就如镜中之月,自是空有其名。日后儿子贾兰博得功名,自已也得享荣华,但却象梦境般的虚幻。因为即使“戴珠冠,披凤袄”,当上诰命贵妇,“也抵不了无常性命”李纨享荣华之时,也就是她死期临近之日。
作者把李纨归入“薄命司”
曹雪芹(约1715年5月28日—约1763年2月12日),名霑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的作者,祖籍存在争议(辽宁辽阳、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),出生于江宁(今南京),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,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,曹顒之子(一说曹頫之子)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幼子夭亡,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,卧床不起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除夕(2月12日),因贫病无医而逝。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,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(1764年2月1日)、甲申(1764年)初春之说。
县人冉氏有狗而猛,遇行人辄搏噬之;往往为所伤。伤,则主人躬诣谢罪,出财救疗之。如是者数矣。冉氏以是颇患苦狗;然以其猛也,未忍杀,故置之。
刘位东谓余曰:“余尝夜归,去家门里许,群狗狺狺吠,冉氏狗亦迎而吠焉。余以柳枝横扫之,群狗皆远立,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;几伤者数矣。余且斗且行,过冉氏门而东,且数十武,狗乃止。当是时身惫甚,幸狗渐远,憩道旁良久始去;狗犹望而吠也。既归,念此良狗也,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,狗拒门而噬,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!闻冉氏颇患苦此狗,旦若遇之于市,必嘱之使勿杀;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。
“居数曰,冉氏之邻至。问其狗,曰:‘烹之矣!’惊而诘其故,曰:‘日者冉氏有盗,主人觉之,呼二子起操械,共逐之;盗惊而遁。主人疑狗之不吠也,呼之不应,遍索之无有也。将寝,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,烛之,则狗也,卷屈蹲伏,不敢少转侧,垂头闭目,若惟恐人之闻其声息者。主人曰:‘嘻,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,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!’以是故,遂烹之也。”
嗟乎,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,岂独此狗也哉!今夫市井无赖之徒,平居使气,暴横闾里间,或窜名县胥,或寄身营卒,侮文弱,凌良懦,行于市,人皆遥避之;怒则吸其群,持械圜斫之,一方莫敢谁何,若壮士然。一旦有小劫盗,使之持兵仗入府廨防守,不下百数十人,忽厩马夜惊,以为贼至,手颤颤,拔刀不能出鞘;幸而出,犹震震相击有声;发火器,再四皆不然;闻将出戍地,去贼尚数百里,距家仅一二舍,辄号泣别父母妻子,恐不复相见;其震惧如此,故曰:“勇于私斗而怯于公战。”又奚独怪于狗而烹之?嘻,过矣!
虽然,畜猫者欲其捕鼠也,畜狗者欲其防盗也,苟其职之不举,斯固无所用矣;况益之以噬人,庸可留乎!石勒欲杀石虎,其母曰:“快牛为犊多能破车,汝小忍之!”其后石氏之宗卒灭于虎。贪牛之快而不顾车之破尚不可,况徒破车而牛实不快乎!然而妇人之仁今古同然。由是言之,冉氏之智过人远矣。
人之材,有所长则必有所短;惟君子则不然。钟毓与参佐射,魏舒常为画筹;后遇朋人不足,以舒满数,发无不中,举坐愕然。俞大猷与人言,恂恂若儒生;及提桴鼓立军门,勇气百倍,战无不克者。若此者固不可多得也。其次,醇谨而不足有为者。其次,跅弛而可以集事者。若但能害人而不足济事,则狗而已矣!
虽然,吾又尝闻某氏有狗竟夜不吠,吠则主人知有盗至;是狗亦有过人者。然则搏噬行人而不御贼,虽在狗亦下焉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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