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孝绰
(481—539)南朝梁彭城人,本名冉,字孝绰,小字阿士。七岁能文,年十四,代父起草诏诰,号“神童”。梁武帝天监初,起家著作佐郎。后迁尚书水部郎。作诗得武帝嗟赏。累擢秘书丞,廷尉卿。被到洽所劾,免官。位终秘书监。
何充直言不讳
刘义庆〔南北朝〕
王含作庐江郡,贪浊狼藉。王敦护其兄,故于众坐称:“家兄在郡定佳,庐江人士咸称之。”时何充为敦主簿,在坐,正色曰:“充即庐江人,所闻异于是!”敦默然。旁人为之反侧,充晏然神意自若。
拟行路难·其六
鲍照〔南北朝〕
对案不能食,拔剑击柱长叹息。
丈夫生世会几时?安能蹀躞垂羽翼!
弃置罢官去,还家自休息。
朝出与亲辞,暮还在亲侧。(在 一作:往)
弄儿床前戏,看妇机中织。
自古圣贤尽贫贱,何况我辈孤且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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