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四厢乐歌廿首 其四
王韶之〔南北朝〕
九功既歌,六代惟时。被德在乐,宣道以诗。穆矣大和,品物咸熙。
庆积自远,告成在兹。
王韶之
(380—435)南朝宋琅邪临沂人,字休泰。王伟之子。家贫,好史籍,博涉多闻。因得父旧书,撰《晋安帝阳秋》,时人谓宜居史职,除著作佐郎,使续后事,书论晋安帝义熙九年。受刘裕(宋武帝)密令,毒死安帝。恭帝即位,迁黄门侍郎,领著作郎、西省事,凡诸诏令,皆出其手。入宋,仍掌史事。少帝时,迁侍中,出为吴郡太守。所撰宗庙歌辞、《孝传》等皆佚。
王烈义行
《后汉书》〔南北朝〕
王烈字彦方,太原人也。少师事陈寔,以义行称。乡里有盗牛者,主得之,盗请罪曰:“刑戮是甘,乞不使王彦方知也。”烈闻而使人谢之,遗布一端。或问其故,烈曰:“盗惧吾闻其过,是有耻恶之心。既怀耻恶,必能改善,故以此激之。”后有老父遗剑于路,行道一人见而守之,至暮,老父还,寻得剑,怪而问其姓名,以事告烈。烈使推求,乃先盗牛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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