寓言二则
佚名〔先秦〕
掩耳盗铃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也! ——《吕氏春秋.自知》
滥竽充数
齐宣王使人吹竽,必三百人。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,宣王说之,廪食以数百人。宣王死,湣王立,好一一听之,处士逃。 ——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范氏逃亡的时候,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,想把它背走。但是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。厌恶(恐怕)别人听到,可以;但怕自己听到,就很荒谬了。
齐宣王让人吹竽,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。南郭处士请求给齐宣王吹竽,宣王对此感到很高兴,拿数百人的粮食供养他。齐宣王去世后,齐湣王继承王位,他喜欢听一个一个的演奏,南郭处士听后便逃走了。
注释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
启示
掩耳盗铃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,它总是要响的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,以为如此,客观就不存在了,这和“掩耳盗铃”一样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。
滥竽充数
滥竽充数的故事告诉人们:弄虚作假是经不住时间的考验,终究会露出马脚的,一个人如果像不会吹竽的南郭先生那样,没有真本事,只靠装样子吓喝人,在别人还不了解真相的时候,能够蒙混一阵子,但是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。
简析
《掩耳盗铃》写一人欲盗大钟,因钟大难携,便欲毁钟,却又怕钟声引来他人,于是掩耳盗铃,认为自己听不到钟声别人也听不到,荒谬至极,讽刺了那些自欺欺人、逃避现实的人;《滥竽充数》写南郭先生在齐宣王时因能混在三百人乐队中吹奏而得到俸禄,但当齐湣王要求单独演奏时,他只能逃走。这讽刺了那些靠欺骗混日子的人,说明若没有真才实学,却混在行家队伍,终会被拆穿,难以在其间立足。
桃夭
诗经·国风·周南〔先秦〕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桃之夭夭,有蕡其实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下泉
诗经·国风·曹风〔先秦〕
冽彼下泉,浸彼苞稂。忾我寤叹,念彼周京。
冽彼下泉,浸彼苞萧。忾我寤叹,念彼京周。
冽彼下泉,浸彼苞蓍。忾我寤叹,念彼京师。
芃芃黍苗,阴雨膏之。四国有王,郇伯劳之。
齐桓公伐楚盟屈完
左丘明〔先秦〕
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,荡公。公惧变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归之,未之绝也。蔡人嫁之。
四年春,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,蔡溃,遂伐楚。楚子使与师言曰:“君处北海,寡人处南海,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。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”管仲对曰:“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:‘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’赐我先君履:东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无棣。尔贡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无以缩酒,寡人是徵;昭王南征而不复,寡人是问。”对曰:“贡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给?昭王之不复,君其问诸水滨。”(徵 同:征)
师进,次于陉。
夏,楚子使屈完如师。师退,次于召陵。齐侯陈诸侯之师,与屈完乘而观之。齐侯曰:“岂不穀是为? 先君之好是继,与不穀同好,如何?”对曰:“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,辱收寡君,寡君之愿也。”齐侯曰:“以此众战,谁能御之!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!”对曰:“君若以德绥诸侯,谁敢不服? 君若以力,楚国方城以为城,汉水以为池,虽众,无所用之!”
屈完及诸侯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