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治被火焚
《智囊》〔明代〕
况守时,府治被火焚,文卷悉烬,砾火者,一吏也。火熄,况守出坐砾场上,呼吏痛杖一百,喝使归不,亟自草奏,一力归罪己躬,更不以累吏也。初吏自知当死,况守叹曰:“此固太守事也,小吏何足当哉!”奏上,罪止罚俸。公之周旋小吏如此,所以威行而无怨。使以今人处此,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,况肯代人受过乎?公之品,于是不可及矣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况钟担任太守时,官府衙门被大火烧毁,所有的文书卷宗都化为了灰烬。这场火灾的肇事者,是一名小吏。火势熄灭后,况钟走出衙门,坐在满是碎石的场地上,将那名小吏叫来,狠狠地责打了他一百杖,随后大声呵斥他回家去。紧接着,况钟自己立即起草奏章,将这场火灾的全部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,丝毫没有牵连到那名小吏。起初,那名小吏自知闯下大祸,必死无疑。但况钟却叹息道:“这本来就是太守应该承担的责任,一个小吏怎么能够承担得起呢!”奏章上呈后,皇帝只处罚了况钟扣减俸禄的轻微惩罚。况钟对待这样的小吏都能如此周到考虑,因此他的威望得以树立而无人怨恨。如果换成现在的人来处理此事,恐怕连自己的过错都想
道士救虎
刘基〔明代〕
一夕,山水大出,漂室庐,塞溪而下。人骑木乘屋,号呼求救者声相连也。道士具大舟,躬蓑笠,立水浒,督善水者绳以俟,见人至即投木、索引之,所存活者甚众。平旦,有兽身没波涛中,而浮其首左右盼,若求救者。道士曰:“是亦有生,必速救之。”舟者应言往,以木接上之。乃虎也。始到蒙蒙然坐而舐其毛,比及岸,则瞠目视道士,跃而攫之仆地。舟人奔救,道士得不死而重伤焉。
瓯喻
归有光〔明代〕
人有置瓯道旁,倾侧坠地,瓯已败。其人方去之,适有持瓯者过,其人亟拘执之,曰:“尔何故败我瓯?”因夺其瓯,而以败瓯与之。市人多右先败瓯者,持瓯者竟不能直而去。噫!败瓯者向不见人,则去矣。持瓯者不幸值之,乃以其全瓯易其不全瓯。事之变如此,而彼市人亦失其本心也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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