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我有个同乡叫夏侯威,小时候就有成人的风度。我尊敬他的为人,跟他亲近友好。我们军队打胜仗归来,他从谯县送我回到魏都邺城。我心中眷恋他,曾为他流过泪,就作了这首《离友》诗。词句是:
王师凯旋要离开故乡,那君子谨守做人主张。
一路陪伴我回到北方,登高越洼驰马寻找着旧日地方。
马车疾驰,马匹纷纷扬起头颈,我们渡过宽阔的河流,乘着轻舟航行。
到达魏都后请你入兰房,排下酒宴与你痛快喝一场。
凉风肃杀,露水白亮亮,草木感知到寒冷想把叶抖光。
绕过水池爬上几重山,摘些秋花采个灵芝王。
你将即将久久归去,我把花献上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