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凭吊旧宅含悲痛,心伤难止泪飘零。
问我如今为谁悲?所怀之人在幽冥。
按礼成服为堂弟,恩情不减同胞生。
门前执手话别时,谁料你会先凋殒。
天数命定不免死,建功立业竟未成。
慈母哀伤心沉痛,二子尚且是幼童。
夫妻灵位置空馆,早晚寂寞无哭声。
灰尘堆积在空座,隔年杂草生前庭。
台阶荒废无踪迹,唯有园林留遗情。
暗随自然消逝去,终古不再见身形。
脚步沉重缓缓归,忧伤悲痛泪沾襟。
注释
从弟:同祖父的弟弟,即堂弟。敬德:一作“仲德”。按陶渊明另一位从弟名“敬
这首诗约作于晋安帝义熙八年(412年),陶渊明四十八岁。这一年,陶渊明全家离开南村,回到阔别六年的上京里老家。
陶渊明全家回到上京里后,感到物迁人非,非常恻怆,他凭吊了从弟敬德的旧宅,寡奶遗孑,虚坐生尘,更触动悲怀。
尽管陶渊明深知自然规律不可抗拒,人死不能复活,仍为从弟功业未成一篑而悲叹,为从弟在“上有老下有小”最需要他的时候辞世而感伤。从弟的旧宅如今已物是人非,只剩下他和妻子落满灰尘的灵位和庭园荒草以及园林馀情了,陶渊明不禁步履沉重迟缓,眼泪沾满衣襟。
礼服制度决定人与人的亲疏关系,金钱财富决定人与人的感情距离。陶渊明对失去从弟会如此悲痛,反映了他不受礼法制度和世俗偏见的约束,将情感置于礼法和世俗之上,从容于礼法和世俗之外。全诗体现了陶渊明情感至上和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