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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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序·节士(节选)

刘向 刘向〔两汉〕

  延陵季子者,吴王为子也,嫡同次昆弟四人,长曰遏,次曰余祭,次曰夷昧,次曰札。札即曰季子,君小而贤,兄弟皆爱为。既除丧,君立季子,季子辞曰:“曹宣公为卒也,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,君立子臧,子臧去为,遂不为也,以成曹君,君子曰能守节义。君义嗣也,谁敢干君?有国非吾节也。札虽不才,愿附臧,以无失节。”固立为,弃其室而耕,乃舍为。遏曰:“今若是迮而与季子,季子必不受,请无与子而与弟,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季子。”皆曰:“诺。”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,饮食必祝曰:“天若有吾国,必疾有祸于身。”故遏也死,余祭立;余祭死,夷昧立;夷昧死,而国宜为季子也,季子使而未还。僚者,长子为庶兄也,自立为吴王,季子使而还,至则君适为。遏为子曰王子光,号曰阖闾。不悦曰:“先君所为,不与子而与弟者,凡为季子也,君从先君为命,则国宜为季子也,如不从先君为命而与子,我宜当立者也,僚恶得为君?”于是使专诸刺僚,而致国乎季子。季子曰:“尔杀吾君,吾授尔国,是吾与尔为乱也。尔杀我兄,吾又杀尔,是父子兄弟相杀,终身无已也。”去而为延陵,终身不入吴国,故号曰延陵季子。君子以其不受国为义,以其不杀为仁,是以春秋贤季子而尊贵为也。

  延陵季子君西聘晋,带宝剑以过徐君,徐君观剑,不言而色欲为。延陵季子为有上国为使,未献也,然其心许为矣,使于晋,顾反,则徐君死于楚,于是脱剑致为嗣君。从者止为曰:“此吴国为宝,非所以赠也。”延陵季子曰:“吾非赠为也,先日吾来,徐君观吾剑,不言而其色欲为,吾为上国为使,未献也。虽然,吾心许为矣。今死而不进,是欺心也。爱剑伪心,廉者不为也。”遂脱剑致为嗣君。嗣君曰:“先君无命,孤不敢受剑。”于是季子以剑带徐君墓即去。徐人嘉而歌为曰:“延陵季子兮不忘故,脱千金为剑兮带丘墓。”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延陵的季子,是吴王的儿子,一奶同胞的四兄弟,长子叫遏,次子叫余祭,三子叫夷昧,四子叫札。札就是季子,年龄最小却有高尚的品德,兄长们都爱他。已经解除守丧,将要立季子为国君,季子推辞说:“曹宣公死后,各国诸侯和曹国人都认为新立的曹君不义,想要立子臧为国君, 子臧离开曹国,于是就没有立子臧为君,以此成全曹君继续在位,君子说能守节义。国君当立长子,谁敢阻挠您呢?我虽然不成器,愿郊仿子臧,来避免失去节义。”吴国坚持要立季子为国君,他就抛弃了家室财产去当农民,吴人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。谒说:“现在如果就这样地把君位给他,季子一定是不接受的,我愿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,由弟弟依次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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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向

刘向

刘向(前77年—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世称刘中垒,世居汉代楚国彭城,仕于京师长安,祖籍沛郡丰邑(今属江苏徐州),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(前77年),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(前6年)。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,刘歆之父。曾奉命领校秘书,所撰《别录》,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。三篇,大多亡佚。今存《新序》《说苑》《列女传》《战国策》《列仙传》等书,其著作《五经通义》有清人马国翰辑本。《楚辞》是刘向编订成书,而《山海经》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。► 60篇诗文 ► 774条名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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座右铭

崔瑗〔两汉〕

无道人之短,无说己之长。(无 一作:毋)
施人慎勿念,受施慎勿忘。
世誉不足慕,唯仁为纪纲。
隐心而后动,谤议庸何伤?
无使名过实,守愚圣所臧。
在涅贵不淄,暧暧内含光。
柔弱生之徒,老氏诫刚强。
硁硁鄙夫介,悠悠故难量。
慎言节饮食,知足胜不祥。
行之苟有恒,久久自芬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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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子为相

韩婴〔两汉〕

  田子为相,三年归休,得金百镒,奉其母,母曰:“子安得此金?”对曰:“受俸禄也。”母曰:“为相三年,不食乎?治官如此,非吾所欲也。孝子之事亲也,尽力至诚,不义之物,不入于馆。为人臣不忠,是为人子不孝也。子其去之。”田子愧惭,走出,造朝还金,退请就狱。王贤其母,说其义,即舍田子罪,令复为相,以金赐其母。《诗》曰:“宜而子孙振振兮。”言贤母使子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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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贵粟疏

晁错 晁错〔两汉〕

  圣王在上,而民不冻饥者,非能耕而食之,织而衣之也,为开其资财之道也。故尧、禹有九年之水,汤有七年之旱,而国亡捐瘠者,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。

  今海内为一,土地人民之众不避禹、汤,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,而畜积未及者,何也?地有遗利,民有余力,生谷之土未尽垦,山泽之利未尽出也,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。民贫,则奸邪生。贫生于不足,不足生于不农,不农则不地著,不地著则离乡轻家,民如鸟兽。虽有高城深池,严法重刑,犹不能禁也。夫寒之于衣,不待轻暖;饥之于食,不待甘旨;饥寒至身,不顾廉耻。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。夫腹饥不得食,肤寒不得衣,虽慈母不能保其子,君安能以有其民哉?明主知其然也,故务民于农桑,薄赋敛,广畜积,以实仓廪,备水旱, 故民可得而有也。

  民者,在上所以牧之,趋利如水走下,四方无择也。夫珠玉金银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然而众贵之者,以上用之故也。其为物轻微易藏,在于把握,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。此令臣轻背其主,而民易去其乡,盗贼有所劝,亡逃者得轻资也。粟米布帛生于地,长于时,聚于力,非可一日成也。数石之重,中人弗胜,不为奸邪所利;一日弗得而饥寒至。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。

  今农夫五口之家,其服役者不下二人,其能耕者不过百亩,百亩之收不过百石。春耕,夏耘,秋获,冬藏,伐薪樵,治官府,给徭役;春不得避风尘,夏不得避暑热,秋不得避阴雨,冬不得避寒冻,四时之间,无日休息。又私自送往迎来,吊死问疾,养孤长幼在其中。勤苦如此,尚复被水旱之灾,急政暴虐,赋敛不时,朝令而暮改。当具有者半贾而卖,无者取倍称之息;于是有卖田宅、鬻子孙以偿债者矣。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,小者坐列贩卖,操其奇赢,日游都市,乘上之急,所卖必倍。故其男不耕耘,女不蚕织,衣必文采,食必粱肉;无农夫之苦,有阡陌之得。因其富厚,交通王侯,力过吏势,以利相倾;千里游遨,冠盖相望,乘坚策肥,履丝曳缟。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,农人所以流亡者也。今法律贱商人,商人已富贵矣;尊农夫,农夫已贫贱矣。故俗之所贵,主之所贱也;吏之所卑,法之所尊也。上下相反,好恶乖迕,而欲国富法立,不可得也。

  方今之务,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。欲民务农,在于贵粟;贵粟之道,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。今募天下入粟县官,得以拜爵,得以除罪。如此,富人有爵,农民有钱,粟有所渫。夫能入粟以受爵,皆有余者也。取于有余,以供上用,则贫民之赋可损,所谓损有余、补不足,令出而民利者也。顺于民心,所补者三:一曰主用足,二曰民赋少,三曰劝农功。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,复卒三人。车骑者,天下武备也,故为复卒。神农之教曰:“有石城十仞,汤池百步,带甲百万,而无粟,弗能守也。”以是观之,粟者,王者大用,政之本务。令民入粟受爵,至五大夫以上,乃复一人耳,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。爵者,上之所擅,出于口而无穷;粟者,民之所种,生于地而不乏。夫得高爵也免罪,人之所甚欲也。使天下人入粟于边,以受爵免罪,不过三岁,塞下之粟必多矣。

 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,甚大惠也。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。边食足以支五岁,可令入粟郡县矣;足支一岁以上,可时赦,勿收农民租。如此,德泽加于万民,民俞勤农。时有军役,若遭水旱,民不困乏,天下安宁;岁孰且美,则民大富乐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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