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堂夜坐四首 其三
黄佐〔明代〕
性僻群鱼鸟,家贫足蕨薇。偶寻瑶草去,时共暮樵归。
野色入河汉,钟声连翠微。云鹏有奇翼,不为稻粱飞。
黄佐
(1490—1566)明广东香山人,字才伯,号泰泉。正德十六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出为江西提学佥事,旋改督广西学校。弃官归养,久之起右春坊右谕德,擢侍读学士,掌南京翰林院事。与大学士夏言论河套事不合,寻罢归,日与诸生论道。学从程、朱为宗,学者称泰泉先生。所著《乐典》,自谓泄造化之秘。卒,赠礼部右侍郎,谥文裕。
欧阳晔破案
冯梦龙〔明代〕
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
南歧之见
刘元卿〔明代〕
南歧在秦蜀山谷中,其水甘而不良,凡饮之者辄病瘿,故其地之民无一人无瘿者。及见外方人至,则群小妇人聚观而笑之曰:“异哉,人之颈也!焦而不吾类!”外方人曰:“尔之垒然凸出于颈者,瘿病之也,不求善药去尔病,反以吾颈为焦耶?”笑者曰:“吾乡之人皆然,焉用去乎哉!” 终莫知其为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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