励志二首 其二
郑思肖〔宋代〕
大哉天地经,森然不可踰。圣人变天下,纲常安厥居。
谁谓遭大变,干戈血模糊。天地忽破碎,虎焦穴吾庐。
毒气孽万物,草木俱焦枯。我为国之臣,于义当捐躯。
受死不为痛,国家终何如。念此迫我心,万剑裂肌肤。
骨腐尚衔冤,且为国家图。鬼神果有知,闻之亦欷歔。
郑思肖
郑思肖(1241~1318)宋末诗人、画家,连江(今属福建)人。原名不详,宋亡后改名思肖,因肖是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。字忆翁,表示不忘故国;号所南,日常坐卧,要向南背北。亦自称菊山后人、景定诗人、三外野人、三外老夫等。曾以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。元军南侵时,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,未被采纳。后客居吴下,寄食报国寺。郑思肖擅长作墨兰,花叶萧疏而不画根土,意寓宋土地已被掠夺。有诗集《心史》、《郑所南先生文集》、《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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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仲永
王安石〔宋代〕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贺新郎·寄辛幼安和见怀韵
陈亮〔宋代〕
老去凭谁说。看几番、神奇臭腐,夏裘冬葛。父老长安今余几,后死无仇可雪。犹未燥、当时生发。二十五弦多少恨,算世间、那有平分月。胡妇弄,汉宫瑟。
树犹如此堪重别。只使君、从来与我,话头多合。行矣置之无足问,谁换妍皮痴骨。但莫使、伯牙弦绝。九转丹砂牢拾取,管精金、只是寻常铁。龙共虎,应声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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