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佑六年,尚书虞部员外郎梅君为徐之萧县,改作其治所之东亭。以为燕息之所,而名之曰清心之亭。是岁秋冬,来请记于京师,属余有亡妹殇女之悲,不果为;明年春又来请,属余有悼亡之悲,又不果为;而其请犹不止,至冬乃为之记曰:
夫人之所以神明其德,与天地同其变化者,夫岂远哉?生于心而已矣。若夫极天下之知,以穷天下之理,于夫性之在我者,能尽之,命之在彼者,能安之,则万物之自外至者,安能累我哉?此君子之所以虚其心也,万物不能累我矣。而应乎万物,与民同其吉凶者,亦未尝废也。于是有法诫之设,邪僻之防,此君子之所以斋其心也。虚其心者,极乎精微,所以入神也。斋其心者,由乎中庸,所以致用也。然则君子之欲修其身,治其国家天下者,可知矣。
今梅君之为是亭,曰不敢以为游观之美,盖所以推本为治之意,而且将清心于此,其所存者,亦可谓能知其要矣。乃为之记,而道予之所闻者焉。十一月五日,南丰曾巩记。
曾巩(1019年9月30日-1083年4月30日,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-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),字子固,世称“南丰先生”。汉族,建昌南丰(今属江西)人,后居临川(今江西抚州市西)。曾致尧之孙,曾易占之子。嘉祐二年(1057)进士。北宋政治家、散文家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为“南丰七曾”(曾巩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)之一。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。
亭以雨名,志喜也。古者有喜,则以名物,示不忘也。周公得禾,以名其书;汉武得鼎,以名其年;叔孙胜狄,以名其子。其喜之大小不齐,其示不忘一也。
予至扶风之明年,始治官舍。为亭于堂之北,而凿池其南,引流种木,以为休息之所。是岁之春,雨麦于岐山之阳,其占为有年。既而弥月不雨,民方以为忧。越三月,乙卯乃雨,甲子又雨,民以为未足。丁卯大雨,三日乃止。官吏相与庆于庭,商贾相与歌于市,农夫相与忭于野,忧者以喜,病者以愈,而吾亭适成。
于是举酒于亭上,以属客而告之,曰:“五日不雨可乎?”曰:“五日不雨则无麦。”“十日不雨可乎?”曰:“十日不雨则无禾。”“无麦无禾,岁且荐饥,狱讼繁兴,而盗贼滋炽。则吾与二三子,虽欲优游以乐于此亭,其可得耶?今天不遗斯民,始旱而赐之以雨。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于此亭者,皆雨之赐也。其又可忘耶?”
既以名亭,又从而歌之,曰:“使天而雨珠,寒者不得以为襦;使天而雨玉,饥者不得以为粟。一雨三日,伊谁之力?民曰太守。太守不有,归之天子。天子曰不,归之造物。造物不自以为功,归之太空。太空冥冥,不可得而名。吾以名吾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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